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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危楼下沉的是民生安危
www.fjnet.cn 2009-12-01 10:42  王艳明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今年4月,重庆奉节县城一个山坡上3栋住宅楼约400住户发现,楼下10米外的山坡上开始动工建商品房。他们向官方反映,得到的结论是不会影响到他们的房子。11月,3栋楼房整体下沉,房子出现裂缝,当地政府宣布进行调查并动员居民搬出。而准备建起的楼房早已预售,用地为移民安置用地。

住宅楼被下方10米外的建设工地所“动摇”。

事件中,开发商应该受到谴责,并且为此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但是,梳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一方面偏向开发商乱作为、一方面面对民众不作为甚至掩盖危险的当地公权,才更应该受到批判和问责,并且为曾经的漠视法律和民生受到应有的惩处。

当地公权在这起事件的三个节点上,表现得罔顾法律和民生。

第一个节点是土地转让。开发用地的一部分先由村干部卖给开发商,而后镇政府追回卖地款重新和开发商签订转让合同;而另一部分则是由镇政府以补充移民用地之名,向上级政府申报并无偿转让给开发商。先不论其中很可能暗藏着腐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移民迁建用地不得转让、不得用于非移民项目——当地有关政府部门为了区区30万元卖地款就无所顾忌,视反复重申“不得”的法律为无物,遑论民生安危?

第二个节点,商品房开工后,400住户反映问题没能纠正偏执的公权。3栋住宅楼“像立在悬崖峭壁上的火柴盒”——常识告诉当地人,这是有危险的,但是偏执的公权不愿意面对常识:县信访办、安监局回复“没有问题”;县国土局称可以进行房地产开发;而县建委则证实该商品房甚至没有规划手续。这其中已不是简单的公权懈怠问题,负责生产安监的部门滥用公信权威,管理土地的部门漠视禁令做出反面认定,掌控规划的部门任由开发商大兴土木,公权不只在说谎,还在肆意地胡乱作为。

第三个节点,房屋裂缝后曾经说谎和乱作为的公权,不只没有忏悔,还在继续敷衍民生。一纸“务必搬迁撤离”的告示,没有表达足够的公权责任,400住户到底怎样搬迁?搬迁到何处?撤离期限多长?私人产权如何补偿?由谁补偿?一系列疑问没有给出答案,仿佛400住户有义务为当地政府部门种种违规买单。更悖论的是,奉节县委书记表示:“如果不下雨,暂时还是可以居住的。”既然如此,又何必紧急张贴搬迁撤离告示?而且即使暂时可以居住,也并不表明当地政府部门没有责任、公民私产没有受损。

政府公权本是民生福祉的地基,当这个地基被抽走并垫到开发商的屁股底下,那么,随楼房整体下沉的必然是民生安危。一步步罔顾民生,已经让当地政府宣布的所谓调查失去最起码的公信力。由此,面对奉节危楼,需要更高一级的公权进行公正且严密的调查,需要揭开奉节有关官员与开发商的关系内幕,需要奉节有关官员为此承担责任,更需要给危楼险境中的民众以公道的说法。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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