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范围内正在展开“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的安装工作,一旦有人点唱低俗、违禁歌曲,文化执法部门中央监控系统内的红灯立即自动闪烁报警。(新民网 12月25日)
文化部能想到打击低俗歌曲,当然值得肯定。不过恕我浅薄,去了那么多的KTV,我还从来没有发现点播系统里还有“低俗歌曲”这么个玩意儿,并且似乎文化部门对低俗歌曲到目前也尚没有给我们一个清晰的概念。
我们姑且相信KTV的点播系统里确实存在着这么些低俗的玩意儿,不过文化部推广的这个“KTV低俗歌曲报警系统”的高科技是否太过了些:试想,如果消费者不小心点播到了系统里的低俗歌曲,不一会儿文化管理执法者就站在你的面前,岂不扫兴?
KTV的点播系统里有低俗的歌曲,文化管理部门应该查处,净化娱乐环境,但是切不可把消费者搅和进去。如果因为查处低俗歌曲而把消费者搞得“心神不宁”,那么这个系统便是扰民,就是一种“建设性的破坏”。
整顿文化市场,执法者有责任为我们文化消费者把好关,如果把执法的矛头对准了消费者,这就是监管的一种错位,因为执法者针对的应该是文化的经营者而非消费者。文化的消费者从来都是被动的,如何不让这些低俗的文化流进百姓的生活,文化监管部门不能盯着消费者而是应该盯着源头——经营者。
再看看正在轰轰烈烈进行的互联网扫黄,同样是这样,网民是被动的,同时也是受害者。罪魁祸首是运营商、是传播者,网友之间的传播确实存在不妥,但是就像点唱系统里的低俗歌曲一样,源头上没有遏制,消费者去点唱或者二次传播多少有些无辜。
文化部推广这个低俗歌曲报警系统是好事,但是成效如何不在于技术有多么先进,而是监管的方式和力度有没有把握准,如果文化执法部门加强监察力度,让经营者不敢上传、或者找不到低俗歌曲上传,何必浪费装报警系统这个钱呢?
因此,网民质疑这个低俗歌曲报警系统不是怀疑文化执法部门的动机,实在是不想让一个警报器扫了娱乐的兴。而如果因此将消费者牵扯到其中去,殃及池鱼,那么便是扰民,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一种变相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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