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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义:网络民意不弃不离的主题
www.fjnet.cn 2010-01-01 09:07  王 琳 来源:羊城晚报    我来说两句

在“跨省抓捕”事件中,河南灵宝籍青年王帅在天涯社区发帖,批评家乡违法征地现象,被羁押8天。平面媒体介入报道后,网民质疑滚滚而来:难道法律上还有一个“诽谤政府罪”?事件的处理结果是,河南省副省长兼公安厅厅长秦玉海出面承认王帅案是错案,并对王帅给予国家赔偿。

在“邓玉娇案”中,官民断裂的伤口清晰可见。这宗防卫案件造成了一死两伤的后果。之所以不少媒体给出了“一死一伤”的结论,在于他们严重忽略本案的另一个受害人:邓玉娇。案发之后,被网民称为“中华烈女”的邓玉娇在当地公安机关那儿成了故意杀人的嫌疑犯。此后舆论介入,同样成为公共事件,最终演变成了:邓玉娇防卫过当、有罪免罚。如果没有网络,很难说邓玉娇的“杀人”罪名是否会坐实。

在“钓鱼执法”事件中,官方对“钓鱼执法”的最初定性是:一部分有正义感的社会人士自发协助执法部门调查取证,整个执法程序并无不当。经由受害人张晖的网上报料,另一受害人孙中界的断指维权,终于引发了网络聚焦。官方的结论一再被推翻,直至更高层级的政府部门介入,才有了执法程序不当的认定。

正因为网民的压力,习水县检察院提升了官员嫖宿幼女案的管辖级别,并对部分嫌犯的指控事故进行了修正;正因为舆论的关注,以暴力应对暴力、并刺死了一位暴力拆迁者的张剑最终被认定防卫过当,判三缓五。类似的事件还可列出不少。这些网络公案令人亦忧亦喜。忧的是,在司法冤狱面前制度性的纠错机制总不能及时启动,喜的是,在司法冤狱面前网民对于司法公正仍然不弃不离。诸多司法热点事件表明,激化网络舆情的并不是网民,而首先是一些公权力部门对司法公义的遗忘。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当平面媒体几十年如一日地担负着政策宣传之责,网络便成了草野啸聚之地。知政失者在网络,这是一个时代的特色,也是司法不得不面对的新命题。


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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