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西岸文集> 孙金栋 > 正文
投诉限百字,限制是民意
www.fjnet.cn 2010-01-06 08:40  孙金栋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淮安男子顾少斌,在镇江丹徒新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因质量问题多处投诉无效,无奈向政府网站上的“区长信箱”投诉,不想“区长信箱”限制发信须在100字符内,否则就退信。(1月6日扬子晚报)

投诉限百字,不合常理。凡民间到政府官方网站投诉之事,都不是一般鸡毛蒜皮的小事。绝大多数涉及官员腐败,侵犯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投诉先要说民情、民怨、民诉,这并非三言两语能够说得清楚的。要求投诉百字文,只能效仿古代的文言文诉状了。因此,投诉限字,限制的是民意,阻隔的是民情。

人们曾经统计过举报,投诉者极少是国家公务人员,多为平民百姓。投诉限百字,无形中提高了投诉的门槛,而且限制的是老百姓。就文化水平而言,民间普通人家少有专司投诉、告状的专业人才,等于逼得人们有偿找律师写诉状,这不是便民利民,而是扰民、害民,平添了民间投诉者许多麻烦。

笔者欣喜地看到,限字投诉的丹徒新区官方网站只是设计上的误差,而且已经改弦更张,废除了不合常理的投诉限制,畅通了投诉渠道。此文只是提醒其它官方网站,有无类似的投诉邮箱设计错误,防止引起不必要的误解。


责任编辑:李艳
相关新闻
更多>>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 
 赶集网  火车票  福州分类信息  福州租房  福州二手房  福州招聘  福州兼职  福州二手  福州二手车  福州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