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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无权干涉别人的职业选择权
www.fjnet.cn 2010-01-14 10:05  孙金栋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重庆市法院院长会要求,从今年开始,全市法院将全面推行,其配偶或是子女不能再从事律师职业,或者配偶子女继续当律师,则本人要辞去领导职务。(1月13日新民晚报)

假如,我生在重庆,而且是法院系统领导干部子女,我到要碰碰这个“就业禁令”。如果,法院要求辞去亲属领导职务,我将诉诸法律。

请问重庆法院:在中国,谁有权对干部子女从事何种职业下达禁令?只要是合法职业,天皇老子也无权剥夺子女选择职业的自由。

如果说,重庆法院担心从事律师的子女与担任领导干部的法院亲属在案件审理和辩护中,出现互相勾结或者律师在辩护中故意刁难,还可以理解。但是,此种情况并非无法避免。


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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