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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评论家:台湾新闻自由距离理想还有一段长路
www.fjnet.cn 2010-01-18 16:18  唐荒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我来说两句

凭着这些牵强、逻辑关联不强的想法就下了结论?英语说得烂的除了有些大陆人如此,还有日本人、韩国人和不少台湾人都符合这项条件,喜欢喝青岛啤酒的更不见得仅有大陆人。日本警视厅推测那人可能是韩国籍,是否带有种族歧视的意味,也值得探讨。这些推论都像极了电视剧“胡涂大侦探”的段子,足堪一笑。据说办案人员将与刑事局举行项目会议,一旦确定歹徒身份,将透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报,全面追缉。只希望警方掌握的数据,比他们向媒体透露的那些更确切、更详实些,破案才会有希望。

在案子茫无头绪之时,探员不妨用尽自己的想象力,关上门朝着各种可能性去发挥创意,有如散弹打鸟,说不定会一枪中标。然而当着媒体,怎么可以把心中的猜想、臆想甚至于恶意揣测都抖出来公开评论呢?这太不负责任,太没有职业水平了。难道不知道台湾媒体素来嗜血成性、捕风捉影、惟恐天下不乱,随口重复报道,中国大陆人士的形象也就这么无辜的、不见天日的给卷了进去。有朝一日案件水落石出,抢犯若真的是中国东北人,算台湾警方猜对了(但是也难逃泄露案情之罪),倘若不是,那就是人格谋杀,事后再来个更正、说明甚至于道歉,也于事无补,因为先入为主的印象,是很难改变。

然而很不幸的是,多少年来这就是台湾的新闻自由现状。不由分说抢先报道,是否符合实际情况,管他娘的,抢到头一炷香就是胜利,老板有赏,升级有望。什么新闻道德、操守、他人隐私、破坏名誉,有胆的就来告我,法庭上见,也不见得会输掉这场官司,输了不过是公开道个歉,时过境迁,那时候谁也不知道、更没人在乎你在讲哪一段了。

新闻自由是为了保障基本人权,刁难、限制媒体的报道固然不合理,大众媒体更应自律、公正、及时地去满足公民“知的需求”,不是反过来作为威胁、迫害、诬蔑个人或一个族群的工具或武器。台湾的新闻自由,距离理想还有一段长路要走。(作者系台湾资深政论家)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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