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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跪的感恩中充满一种主仆的奴性阴影
www.fjnet.cn 2010-01-20 10:12  梁漏然 来源:红网    我来说两句

当然,对父母乃至所有帮助过我们的人,我们都应该感恩,但这种感恩首先要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之上,建立在平等的权利与义务的基础之上,在一个平等、公正的法治社会,权利与义务应该是对等的,向社会、他人的索取与对社会、他人所承担的责任是对等的,这种对等的关系衍生开来,便是感恩。比如对父母子女来说,当子女年幼时,父母抚养子女是义务、责任,对子女来说则是权利;就权责对等的原则来说,而当父母年老时,子女赡养父母便是应尽的责任、义务,对父母来说则是权利。当然,这其中当然并不仅仅是权利、义务的法律关系,也缠绕着亲情与爱的纽带,但是这绝不等于二者构成了一种地位上的不平等,更没有道德上的不对等。严格来说,在一个不平等的社会,一个权利与责任不对等的国家,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感恩。

由此,笔者想到一个问题,许多对欧美国家家庭教育、青少年教育有所了解的人都有这样一个印象,在欧美国家,父母、老师对未成年的学生、子女都抱着一种平等的态度,在交流中,他们二者的地位是平等的,交流的方式也往往是摆事实、讲道理、平等地磋商;而在我国,且不说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就拿已成年的子女来说,在很多父母的眼里也还是孩子,二者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交流的方式也往往是单方面的训诫。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这种关系推而广之,便会导致长辈与晚辈、上级与下级的不平等,从而形成整个社会的不平等。

所以,我们要教给学生的不是道德约束、良心驱动下的感恩与孝敬,更不是下跪式的、不平等的、封建式的、不乏奴性的感恩与孝敬,而是平等基础上的感恩,权利与义务、索取与责任对等的语境下的孝敬,这才是现代教育的正确方向,也是我们社会趋向平等的起点。


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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