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头猪写给反虐待动物专家的求助信
1月26日《重庆晚报》报道:我国首部“动物保护法”在征集意见过程中,有不少市民对“动物福利”提出质疑。对此,法律专家经过讨论,决定改变提法,起草“反虐待动物法”,4月份向相关部门提交专家建议稿。
记者了解到,《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规定,违法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肉,将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并责令具结悔过;对单位和组织处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史记》关于荆轲的记载中提到过一个人,曰狗屠,此狗屠即今天的杀狗者。由此可见,食狗并非自今天开始,而是古已有之。关于屠猫,某些地区根本不会有人食猫肉,饮食习惯使然,而南方比如广东则食猫风盛,几乎成为一种美食,大约也并非始于今天。那么,突然杀出一部禁食狗猫肉法,到底有何依据?假如此法实行,不仅当今食狗食猫肉者当罚当拘留,且古代的荆轲之流也应当受到处罚,受到谴责,这又置中国的古人于何处?
一头猪听说此法要施行,相当振奋,立马上书其祖宗猪八戒,要求猪宗通过其在《西游记》中的一世英名见相关专家,带上黄金若干,红包若干,豆腐干若干,猪代表万人签名的求助信求见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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