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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调工资标准不如加快工资立法
www.fjnet.cn 2010-01-27 10:18  马龙生 来源:千龙网    我来说两句

2006年,某省总工会对全省各类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经过对1021家企业的调查结果显示:42%的企业未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而且很少有用人单位因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而被处罚的。

社会调查结论如此,那么问问那些生产一线的打工者,国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对他们意味着什么?恐怕相当多的人会很茫然。因为最低工资标准的调高,充其量只是在应聘谈条件时作为底线来参考——— 现在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是xxx元,我的工资总不能比这还低吧,仅仅如此而已。但事实上,以打工者普遍的弱势来说,怕是会有相当一部分连这个底线也不敢争取。

即使最低工资标准如此“软弱”,如果遇上金融危机这样的关口,标准还会再打折扣——— 因为“企业经营困难”,该提高标准时政府不敢提了,该较真“指导”的也不敢较真了。如此式微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又怎么能对其“有感觉”呢?

前几年,“工资立法”问题曾一度被提及,热议者希望通过强制立法介入市场分配体系。在具体的做法上拟出两个初步成型的手段:一是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通过行业协商提高职工待遇;二是在企业内部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制度,提高职工的工资水平。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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