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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纳税大户该歇歇了
www.fjnet.cn 2010-01-29 09:18  何勇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首先,众所周知,纳税是企业和公民应尽的义务,征税是税务部门应尽法定的职责。不管政府是否奖励纳税大户,纳税大户都应该依法纳税,而且一分还不能少,任何人和企业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纳税和逃避纳税,否则就是违法。从这个角度来说,没有必要对纳税大局给予资金奖励。

其次,政府巨资奖励纳税大户,这涉及到财政预算的运用,就必须得到人大的批准和许可。试问一下,政府奖励纳税大户的政策有得到本级人大和上级人大的批准吗?而且数额巨大,有进行民意调查吗?有得到广大老百姓的同意吗?如果没有,这就涉嫌滥用和浪费纳税人的税收,而且在程序上也违法。

最后,事实上对于地方政府奖励纳税大户的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在1999年就已经下发文件明确规定禁止。国家税务总局的〔1999〕94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表彰奖励纳税人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中明确规定各级税务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动用国家税款奖励纳税人”,即使“对依法纳税、自觉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进行表彰,应以精神鼓励为主,严禁使用国家税款奖励纳税人。”虽然天津北辰区的重奖不是当地税务部门采取的措施,但实质上动用的仍然是国库资金,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从这点上说,天津北辰区重奖纳税大户的做法不符合中央的有关精神。

在批评天津北辰区重奖纳税大户的做法,根本是要批评各地重奖纳税大户的这种招商引资的政策,各地的重奖纳税大户的做法该歇歇了。事实上奖励纳税大户不如做好企业发展的服务,少对企业吃拿卡要,这比奖励更实在。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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