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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实名制应以公众隐私保护为前提
www.fjnet.cn 2010-02-04 09:40  马红漫 来源:华商报    我来说两句

有报道称,从4月开始,北京地区的新增手机用户将开始实行实名制,而北京地区现有的几千万手机用户也将在未来3到4年内逐步进行实名登记。近日,工信部有关人士却否认了这一消息。

工信部对北京推行手机实名制传闻的回应,显示了主管部门的谨慎心态。尽管从发展方向上看,推行手机实名制能够有效遏制一系

列违法行为出现,小到垃圾短信泛滥,大到刑案侦破等,的确是产业发展的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但需要提及的是,手机实名制积极效用得到体现是有其前提条件的,其中个人隐私权的合法合理保护当得到优先考虑。

当下,手机接收到垃圾短信似乎已是司空见惯的现象。相关的调查显示,这些垃圾短信源头均为非实名预付费手机。以此看来,全面强制实施手机实名制有助于让违法者暴露于公众与监管部门的视线之内,并受到精准的打击。当然,“实名”意味着必须对相关信息进行全面录入,随之而来的成本投入不容小觑。但需要强调的是,成本和技术并非羁绊实名制走上前台的关键因素。许多手机用户表示担忧,自己的私密信息也将随之被毫无保留地公开了,这才是引致手机实名制成为争议焦点的关键所在。事实上,手机用户在被垃圾短信困扰的同时,也面临着个人信息被非法买卖、滥用的无奈。此前有媒体报道,许多孕产妇在有孕检经历后,便开始不断得到各种服务机构的电话“关怀”,从孕妇保健、育婴培训到幼儿摄影,可谓是“无微不至”、无所不包。由此可见,即便是在非实名制时代,机主的姓名等信息都可能被商家轻易获得,若没有法律规制,那么全面推行实名制后,个人的隐私如何得到保障?遗憾的是,我国目前关于个人隐私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尚处于缺位状态,这让买卖机主个人信息的牟利行为有恃无恐,日渐猖獗。更何况,手机号码除了由运营商门店销售外,还有一部分是以打包的形式交由代理商出售。面对这些私人店面甚至是街边摊贩,消费者根本不可能自愿将自己的身份隐私和盘托出。而且,代理销售模式也极有可能让实名制的切实推行受阻,代理商不仅难言能准确辨别个人信息的真伪,而且为了业务量,他们甚至可能会主动帮助购买者伪造身份信息。

所以,只有切实做好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工作,手机实名制才可以顺利推行。从当前成功推行手机实名制的国家看,它们都有相关措施对手机用户的个人信息进行全方位“呵护”。例如,韩国将用户信息直接存入运营商的数据库,由运营商负责用户信息的安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在欧盟、北美等地区的许多国家,法律对企业搜集客户信息等行为都做了严格的限定,买卖手机客户信息的行为更是违法。

海外市场的实践证明,以法律规范及舆论倡导等手段强化保护个人隐私意识,有助于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也是全面实行手机实名制的必要前提。在个人隐私保护工作完善之前,匆忙推进手机实名制极有可能是“欲速则不达”。由此而言,工信部暂停强制推进手机实名制,实为尊重现实的举措。但抛开这一具体事项而言,相关个人隐私保护法规条例的出炉却不应再有任何拖延。(作者系经济学博士)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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