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昨日的《新京报》报道,教育部官方网站日前公布了2010年年度工作要点,今年要促进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4%目标的实现。
这是一个10年前就应当达到的目标。1993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到2000年年末,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达到4%。在这期间,尽管言者磨破了嘴皮,听者耳朵也听出了老茧,但目前为止,这一目标一直没有实现。2008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达到历史最高,但也只占GDP的3.48%。相比之下,2008年的GDP为300670亿元,比上年增长9%。
教育投入不足是个老问题。在这一问题上,我们既不差钱,也不缺理念。即使“新世纪以来中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2009年,在一揽子经济计划的刺激之下,GDP依然达到了335353亿元,比上年增长8.7%,经济上的“保增长”的目标已然实现,但在教育投入上的“增长”“保”起来却是依然艰难。在战略规划上,“优先发展教育”也已经多次被党和政府各种文件中强调,但怎么个优先法,怎样才算是优先,没有明确的说法。在现实中,教育、医疗等公共投入从来都不是排在优先的位置上的,这种“非优先”的位置,不仅体现在实际支出上,也体现在价值序列上。
长期以来,政府的财政观念基本上是“财政收入越多越好”,“财政支出给经济建设的份额越大越好”,以致“税收政绩”、“建设政绩”由此形成。直至今天,不少地方仍以此为考察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准,这种“以政府利益为中心”的传统观念和考评机制,纠正起来显得举步维艰。从1994年到2008年的国家和地方财政预算就可以看出,支出最大的两部分依然是“经济建设”和“政府行政管理费用”。
现代国家的能力的主要体现,不是财政收入,而是提供公共品的能力。财政收入大幅增加,财政汲取能力过度提高只能说明国家权力的过大和扩张,而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品供给的不足则是国家能力低下的主要表现。这种强悍的国家权力与低效的国家能力越来越成为当前中国社会的一个突出悖论。而这种悖论无疑是与政府转型的目标相背离的。
由此而言,教育的投入不仅仅是个经济问题,也不是教育本身的问题。在GDP和政府收入总量已经十分庞大,而且保持高速增长的前提下,它首先是个财政体制问题,是个财政体制如何由体现政府意志和利益转向体现公共性的问题。这意味着任何对财政的使用都必须体现公共意愿,都必须有法律依据,从而逐步减少中国财政支出体制中存在的不公平、任意性、“长官意志”等现象。至于如何通过政府改革来实现这种转向,我们不是没有答案,缺的只是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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