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纪检监察部门有望出台全国性管理办法监管“裸官”。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国家预防腐败局2010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点指出要“研究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的具体落实办法”。这也是“裸官”监管第一次作为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的工作重点被提出。(2月23日《京华时报》)
所谓“裸官”,是指那些妻儿已移居国(境)外,财产也转移到国(境)外,只身留在国内的官员。近年来国内“裸官”频现,大量非法财产被官员转移到国(境)外的妻儿手中,即便自己东窗事发,国家追回这些财产也有相当难度。“裸官”们“捞一票自己也出国”的心态,更成为贪腐的催化剂。以上种种,应该是监察部和国家预防腐败局将监管“裸官”当做今年反腐工作重点的重要原因。
从既往的事例和经验可以肯定,监管“裸官”障碍肯定不少。而其中最大的难点,显然又是一些“裸官”对信息公开的抵触。因此,在国家层面上,对“裸官”的新监管办法,必须在官员信息公开上寻找突破点。
不管多么神通广大的“裸官”,他们最怕的终究是信息公开。如《要点》所言,“要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群众关心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这是一个正确的方向。而官员信息能否最大限度向民众公开,更是关键之关键。就监管“裸官”而言,不妨将“裸官”信息完全向民众公开,而不仅仅局限于监管机构和上级部门内部掌握。民众如果能清清楚楚地知道谁是“裸官”,那种无处不在的监督,必将是监管机构的最有力帮手。解决监管“裸官”的诸多难题,也将变得简易许多。
官员信息公开已是大势所趋,监管民众关注度高的“裸官”,应该是积累经验、寻求官民互动的一个最佳突破点。国家层面“裸官”监管办法能否最大限度公开官员信息,让内部监督与民众监督有机结合,是一个值得期待的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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