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华社全文公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明文规定国内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52个“不准”。与此同步,中央就准则的贯彻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均设分会场组织收听收看并作表态。
此次发布的准则是1997年所颁行的“试行版准则”的“正式版”。当年的“试行版准则”规定县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30个“不准”,今日“正式版”的“不准”数量扩大至52个,因而,“正式版”亦可视为“试行版”的“升级版”。此外,“升级版”的管束范围也明显扩大,52个“不准”对全国县级党委、政府下属机构内的科级党员干部,也具备同样约束力。
公众看在眼里,2009年是国内反腐力度最大、落马高官最多的一年。以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及贵州、山东、广东三省原政协主席相继落马为代表,共有16名副省级以上高官被反腐利剑刺中。新年伊始,中纪委十七届五中全会上,胡总书记特别强调通过制度建设反腐,以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度等显规则破除消极腐败潜规则……再联系到《廉洁准则》升级扩容,称2010年为“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是客观恰当的。
过几天就要召开全国“两会”。这几天新华网、人民网对今年“两会”焦点进行预测,从现有结果看,盼加大反腐力度将是今年“两会”的“第一焦点民意”。这说明中央反腐决心与百姓强烈愿望完全契合,拥有广泛民心基础和民意期盼。赶在“两会”召开前公布经升级扩容的准则,回应民意、取信于民、增强全民反腐信心,这是理所当然的。
从“试行版”到“升级版”,从30个“不准”扩容到52个“不准”——这13年,一方面反腐倡廉年年进行,反腐事项不断递增,另一方面则腐败花样不断翻新。尽管反腐成效不容否认,但民间难免产生腐败反不过来——似乎有越反越腐的错觉。
错觉如何产生——分析一下新增的22个“不准”颇能说明一些问题。与22个新增“不准”所对应的恰恰都属这些年腐败高发的新领域。譬如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经适房、委托理财、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入股、有偿中介、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土地出让、资产评估、行政许可、股权转让等等领域都属眼下腐败猖獗的高危区域。
13年前这些领域还难生腐败,或腐败现象尚处偶发阶段——以经济体制改革角度视之,说明新的经济形态在国内渐生渐长,市场盘子日益扩大,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水涨船高。然而,若以制度经济学理论作视角,今次新增的22个“不准”,却也印证着另一个不争事实——那就是在经济发展、市场繁荣,经济形态日益丰富之后,相应的市场规制建设严重滞后和失缺。表现于市场准入、许可审批及市场秩序层面,突出反映为政府职能与市场职能长期错位,行政行为与市场行为混沌不清。如是,手握大权而心术不正的领导干部,在行使边界模糊甚至毫无边界的市场裁量权时,腐败是正常的,腐败久反难绝直至“越反越腐”之怪现象的出现是毫不足怪的……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这是准则要做的事。而市场规制建设则能解决“无手可伸”的问题。如是,市场规制必须与准则同步“升级”,眼下则尤当尽快补齐后者这块“短板”,是为反腐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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