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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工有奖”:要警惕“忽悠有奖”
www.fjnet.cn 2010-03-03 15:12  刘宇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今年厦门海沧区首期安排400万元,用于组织企业外出招工、校企合作对接、职业介绍补贴等支出,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无论本地还是外地职业培训机构,通过校企合作对接,向辖区企业输送劳动力的按每人100元补贴;职业中介机构赴外地为辖区企业招工,给予每人100元补贴;企业自行外出招工,给予首次来厦务工人员100元补贴;企业参加政府组织的外出招聘活动,招聘人员交通、食宿全免,首次来厦务工人员来厦路费全免,并补贴100元,当地协助招工的单位给予每人100元的协作费。(3月1日 《福建日报》)

厦门市对企业的爱护,真的是无微不至。笔者有点担心,如果没有配合足够的劳动保障宣传,会不会让农民工觉得,万一哪天我和企业有纠纷,万一要讨薪,或因为工伤等要维权,你们会不会对企业也这么百般呵护?

这还是其次了,现在首先是,有了这些补贴后,招工会不会演变成一些职介机构对外地民工的“忽悠”?

3月1日的福州晚报报道说,近年来,由于每逢春节后用工紧张,不少企业,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为了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招到合适人员,招工时把待遇夸大。务工者上班后,在3个月试用期内,发现工厂承诺的薪水含有不少“水分”,就选择跳槽到另外一家企业。而一家制衣厂办公室主任陈先生称,“百日现象”的确存在,但这是因为很多企业的工资以计件方式计算,新员工不熟悉工作流程,薪水当然就少。

那么,如果以上补贴没有明确的附加条件限制的话,一些企业或中介会不会用夸大待遇的方式招工,以便骗取补贴呢?而且夸大待遇他们也不亏呀,一个“计件工资”说就让工人没辙吧?谁让你不熟练了?

所以,鼓励积极招工是好事。但重要的还是让工人们得到真正的实惠,而不是去补贴那些不能善待员工的企业,更要警惕个别中介机构隐瞒对民工不利的信息,夸大待遇,欺骗外地民工,败坏厦门的用工声誉。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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