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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也要“宽进严出”?
www.fjnet.cn 2010-03-10 18:06  赵光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现在冲动离婚的年轻人越来越多。”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西南计算机有限责任公司经济运行部副部长黑新雯表示,现在离婚手续太简单,是离婚率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她建议修改《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离婚时增加双方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婚姻调解书。(3月10日《重庆晚报》)

增加离婚难度就能够减少离婚吗?这样做,岂不是又回到了“组织”介入个人生活的老路?再说,如果结婚登记“简单易行”,只需双方当事人持身份证就可以在登记机构办理,离婚却需要“组织意见”,这不是在搞婚姻的“宽进严出”吗?这样的婚姻程序真的就合理吗?

如果《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离婚时双方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必须出具婚姻调解书,那么这样的要求根据是什么?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法律却强迫要求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必须“断家务事”,这不是强人所难吗?

有了这样的规定,必然会给那些事实已经感情破裂的婚姻,解除婚姻关系制造障碍。有的婚姻虽然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但如果一方想要挟、敲诈另一方,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必须出具婚姻调解书”上做文章,就是拖着不离,这岂不是在人为制造婚姻麻烦?

婚姻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私人问题,规定必须有“组织介入”不合适。如果结婚手续简单,那么离婚手续也应该相应简单。离婚手续,不会对婚姻幸福产生实质性影响。

我不知道,黑新雯是否调查过目前“冲动离婚”占全部离婚的比例?其实,如果真正是所谓“冲动离婚”,实际上双方还有一定感情基础,那么离婚后他们也会再复婚。这又有什么难呢?生活中也不乏这样的家庭。假如离婚后,双方都没有再复婚的意思,这说明并不是什么“冲动离婚”。

把离婚问题看得过于严重,显然还是旧的婚姻观念在作怪。总想让外力介入个人生活,不是好主意,也不符合现代社会的发展要求。目前离婚的多了起来,一方面说明人们的婚姻观念在发生变化,另一方面也和社会所面临的种种问题有关。不值得大惊小怪。如果要想尽量挽救有感情基础的婚姻,仅仅拉长离婚所需要的时间,让双方有足够冷静思考的余地就够了。何必要搞“宽进严出”呢?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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