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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情理交融的拆迁劝导看官权凶猛
www.fjnet.cn 2010-03-24 09:24  刘洪波 来源:东方早报    我来说两句

《拆迁条例》正待变身《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拆迁”也行将一变而为“搬迁”,但拆迁的故事仍在继续,不知这是“拆迁变搬迁”的最后疯狂,还是“搬迁即拆迁”的提前预演。

天津宁河县居民张熙玲遭遇拆迁,被“做工作”,录下了一些官员谈话,内容相当有意思。

例如,“荣(建勋)书记是这样说的,只要在不违法的情况下,教育局拿出什么手段,县里都支持。好多中央的指令到省市级都走样,何况在这儿,现在区县级领导是太上皇。” “你哪顶得过县里?那是谁的天?你的天?那就是人家的天。”

再如,“干啥啊?要点煤气罐啊?浇汽油啊?那才是笨蛋呢!浇了汽油将来你儿子谁管呢?你以为浇了汽油,荣书记就免职了?李县长就免职了?你浇了汽油,你儿子就缺了妈妈。你算过这账了吗?现在全国都在这儿摆着呢嘛,把谁处理了?处理了又到别的地方去了。”

最厉害的是这句话,“在英国,你说不拆,任何人不敢拆你的。在中国,你说不拆,肯定把你拆了。我就这一句话,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在全世界牛逼!”

这些话算不上荒谬、奇怪或不可理喻,因为这些话某种程度上可以算是交了实底,道理上虽然多属荒谬,生活中却未必不是通行规则。按照官员的举例法,在英国,这些话说出来,可能别人会以为你在发疯;在中国,这些话说出来,没有人觉得你思维有问题,最多只是觉得很愤怒。但你为什么会愤怒呢,不是这些话是事实上不成立,而是你虽然忍受了那样的事实,但仍然没有承认那是合理的,仅此而已。

还不知道张熙玲等居民遭遇拆迁,是因为商业开发,还是“公共利益”的需要。在中国,区分商业利益与公共利益,似乎也是相当困难,商业利益就是城市发展,城市发展就是公共利益,官方认定的事情,无不称公共利益。这样,是否遭遇拆迁,取决于你房子底下那块地皮是否有人看上,被看上了,拆掉你的房子就是公共利益。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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