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门峡市民政局自主经营的公墓十几年来已销售墓位近1500个,业内人士估算其收入应达上千万元。然而,管理该公墓的民政局官员却称到目前为止该公墓仍亏损3万多元。业内普遍公认的暴利行业为何经营成亏损项目?该局官员轻描淡写一句:公家的事情没有不亏损的。
话虽直白,却说出一个道理:缺乏监督的公有实际上变成某些人暂时占有。公墓是货真价实的国有资产,实际上就变成了公墓管理处人员的私产。而公产到私产如何实现转化呢?其中秘诀就在于“亏损”。甭管是多么暴利的行业,只要懂得一点做账的手法,多少亏损做不出来?那些原本的“暴利”“亏损”到哪里去了?“亏损”到公务旅游、公务吃喝、报销、员工红利以及领导的口袋里去了。
民政局的公墓其所有权本来归于全民,但是经营权却掌握在政府委托的管理者手上,这些管理者利用“亏损”这一技术手段把本该属于全民的福利掌握到自己手里。某种程度上,这也是一种国有资产流失,只不过这种国有资产流失到了政府内部,因此较为隐蔽。在2004年顾雏军、郎咸平关于国有资产流失的争论中,人们担忧民营企业通过贱买国有资产形成国有资产流失,于是引起对民营企业的普遍指责。但面对政府内部的国有资产流失,却甚少得到有关监管部门的关注。三门峡“黑公墓”只是一个小角色,更多通过垄断获得暴利的大型国企,难道不是玩同样的招数吗?只不过因为他们有更强势的话语权,似乎就获得了占有国有资产的合法性。
在三门峡“黑公墓”这一个案上,我们看得无比清楚,根源在于产权不清晰———政府同时霸占公共资源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国企改革争论中,人们已经得出共识:国企能进行改制的要改制,不能改制的至少要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剥离。但是三门峡民政局竟然由下属机关直接经营公墓销售。我们还看到更匪夷所思的乱象:这些公墓由于政府直接“罩着”,竟然没有土地证,也没有公墓经营许可证、收费许可证,不交税,甚至也不用交土地使用费。这些乱象还造成“上行下效”,整个三门峡市的“黑公墓”比比皆是,受损的当然是市民的整体福利。
在三门峡这一个案上,我们还看到了政府权力和官员利益对经济改革的阻碍。就这样一个小小的公墓项目就已经被地方利益集团集体操纵到予取予求的程度,何况更多的大型垄断性暴利国企?我们一直说经济改革已经深入到产权改革的地步,但我们发现,产权本身涉及到政治集团的利益,无论是中央的还是地方的,盘根错节的利益集团一定会通过各种手段阻碍产权改革。因此,经济改革要想再深入,就必须进行政治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