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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对“谢绝自带酒水”者实施用脚投票
www.fjnet.cn 2010-04-22 18:24  王传涛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4月21日,武汉市餐饮业协会、消协、个私协推出《武汉市餐饮行业经营规范》,明确规定“餐饮企业有权接受或谢绝餐饮消费者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享用”。《规范》制定方解释,谢绝自带酒水是为了保障食品安全,避免“问题酒水”进入餐厅。(4月22日《长江日报》)

一石激起千层浪。武汉“谢绝自带酒水”条款势必会掀起新一轮舆论大战:那些打着保障“弱势群体”利益、打倒“霸王条款”、维护消费者上帝尊严大旗的“正义口号”,似乎也会在瞬间之内形成铺天盖地之势。只是,难道除了骂骂街、拍拍砖,我们就没有其他方式来维护自己利益的方式了吗?

“自带酒水”与“开瓶费”问题,已经争论了若干年,虽然我们周知的许多法律个案都以消费者权益的原则结案了,但这并不能了结“自带酒水”的社会舆论之争与利益博弈。武汉市三个协会发出“有权谢绝自带酒水”的条款,想必也考虑到了之后要承担的舆论压力,这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还是很让人敬佩的。对此,我们若是一味拍砖门似乎也有点过于感性。

笔者的意思是,既然餐饮企业“有权谢绝自带酒水”,那么也没有人逼着我们必须去做那一家的“上帝”,他们有权利,我们也有权利,而且我们的权利更像“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里的那只黄雀的权利——我们可以谢绝你的谢绝。没人逼你去做一个必须愿意挨打的黄盖。

注意,这是一个完全可以“用脚来完成投票”的时代。人家餐饮协会规定了“有权谢绝”,但人家没有规定“所有餐饮企业全部谢绝”。从这一点可以看出,这与传说中的“霸王条款”没有任何关系。有学者这样下了“霸王条款”的定义: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显然,餐饮界以“保障食品安全”之名“谢绝自带酒水”是一种提前告知的合同条款,与“逃避”一词有明显的出入。

市场模势下,所有市场行为都放到价值规律的体系中去审视分析,远远要比一味的拍砖更重要。另外需要我们做的就是,要正视一些酒店的生存危机。2007年1月,甘肃兰州物价局与消协、烹饪协会召开此方面的会议,会场上当即有20多位酒店老板认为取消“谢绝自带酒水”、停收“开瓶费”将危机酒店的生存。当然了,消费者没有必要为酒店的生存负责,清费者只需要完成“用脚投票”即可,可我们也不能拒绝酒店老板们为自己生意负责权利和自由,如果连人家涨价的权利都剥夺了,他们何尝不是更为弱势的群体呢?

“弱势群体”,并不适合扣在所有消费领域身上,尤其是餐饮业。动辄以“弱势群体”自居,势必会削弱我们对于自己权利的保护以及主动权的选择。这个时候,就你就会发现——原来,我们是可以谢绝“谢绝自带酒水条款”的。好吧,那就让市场的归市场,让我们去选择可以自带酒水的地方吃饭,然后让市场去调节酒店的生存问题,让那些善于涨价、善于搞“谢绝”服务的体味一下消费者的力量。

请相信我们“用脚投票”的威力。在我们的自主权面前,连“12点退房”这样纠结的条款都被废止了,面对“自带酒水”的问题,我们又何必那么矫情呢?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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