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一闹就给加钱,这也太随意了吧?说什么“福州市此前曾征过1元燃油附加费,2006年6月1日起征收,2008年12月5日起并入起步价。”但那和这次的燃油附加费可谓是一丁点关系也没有了,因为“2008年12月5日起并入起步价”后就等于已经理顺了出租车运价和燃油的关系,更何况福州的出租车运价并没有建立价格联动机制。按照相关规定,每一次的价格变动都必须召开价格听证会呢。没有任何通知说福州涉及民生的价格可以不受《价格法》的约束吧?
还说什么“根据福州市物价局2005年制定的开征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的预案,当油价达到或高于4.31元时启动预案,对乘客加收每车次1元的临时燃油附加费。但目前,93号汽油每升已经高达6.46元左右。”但蒙人能不能有点技术含量呢?尽管那1元的燃油附加费已经并入起步价了,但那也等于一直在收取呀?那么,这一次征收不就成了单独加上去的收费了吗?此外,目前的“93号汽油每升已经高达6.46元左右”并不是此前的那个油价了,因为这里边包含着2009年元旦开始起因为取消养路费而加上去的消费税(每升0.8元)了。
而就算是不开听证会,这1元燃油附加费收的也是极端的没道理。2008年12月5日福州调整了一次出租车运价。而此时国内的成品油价格正处在最高点上,2008年6月20日国家上调汽油、柴油价格每吨1000元,而如果不考虑开征燃油税的因素的话,此价格至今仍旧是国内最高价。而接下来的降价是2008年12月19日,汽油每吨降低900元;柴油每吨降低1100元,也没看到福州出租车降价。而尽管后来成品油价格涨多跌少,但也还没超越2008年12月5调整出租车价格时的成品油价。
另外一点,更表明1元燃油附加费乃明显的超收!据此前的哥的说法:“4月14日汽油涨价,93号汽油卖到6.46元/升,上涨0.25元/升,每天油费开销就多了五六块钱。眼看着夏天就要来了,出租车一开空调,耗油就得增加三成,那么每月的油费就得增加200多元。”而多数的哥表示,增加燃油附加费,每天可为的士增加数十元的收入,一个月可增收千元左右。那么,大家说说这叫啥道理呀?而往年就不开空调了?
此前福州出租车“集体休假”问题确实需要很好的解决。但不能因此就严重增加消费者的负担,更不能拿法律当儿戏。收燃油附加费说收就收,真是我的地盘我做主!对此,普通公众能有什么办法呢?
- 2009-11-25机票降价是对燃油附加费的嘲讽
- 2009-11-131元燃油费背后的大问题
- 2009-07-22燃油税后凭什么收城市路桥费
- 2009-11-11燃油附加费复征的那只靴子总算落地了
- 2010-04-23的士运营要有行之有效的干预和调控
- 2010-04-02的士怪状没得治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