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人员出差坐动车,当强制而非鼓励
尽管说动车组的票价够贵,但正如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说的那样:“出台这个文件的目的,一是乘坐动车出差将更加方便快捷,能节省时间;二是与公务派车相比,不仅无须再缴纳过桥过路费,可大大节省差旅费开支,同时也更加符合低碳经济的要求”。而笔者认为,对于“公务人员出差坐动车”这件事情,不应该是鼓励,而应该是强制。
你看,从厦门到福州,坐动车组应该比坐公务车节约时间不算,舒适程度应该更高。但这不过是在途时间而已,如果算上其它时间的话,还是坐公务车更方便呀。坐动车组得买车票吧?就算是有专人给买票了,那还有去车站和在车站等待的时间呢吧?另外,到站以后,是有专车接送还是要是自己打车前往目的地呢?如果打车,不仅浪费时间,自掏腰包,重要的是没面子呀。专车接送的话,就不存在这些问题了。
所以,如果不是强制规定的话,要是让我在公车和动车之间选择的话,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公车的。尤其是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公车就相当于自己的专车,司机就相当于自己的生活秘书,那么,有什么理由把公车扔在厦门,自己坐动车到福州去自找麻烦呢?虽然显而易见的,尽管动车组的票价不菲,坐动车去福州办事,肯定要比开公车要节约的,尤其是一两个人去福州办事,节约的费用就会更多的。所以,既然有了动车这一并不比飞机差的新型交通工具,那就应该对公务人员去福州办事时做出硬性规定——不论是谁,必须坐动车去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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