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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书记缘何屡遭套牌“栽赃”
www.fjnet.cn 2010-05-04 09:42  王则楚 来源:时代周报    我来说两句

24日,西安市26岁的女交警在查处一辆奔驰越野车时,被奔驰车拖出约20米,从她胳膊上碾过后逃逸,女交警右胳膊骨折。据警方调查,交警大队调查发现车牌号系华阴市委政法委书记的,但该车号对应的是一辆别克车,并非奔驰越野车,肇事车辆的车牌属套牌,此牌照还曾经在一辆蓝色的雪佛兰景程轿车上悬挂使用过。

车辆“套牌”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为了可以肆无忌惮地在马路上违章使用车辆,把违章的处罚嫁祸于被“套牌”的车主。因此,“套牌”车所选择的真牌,往往是些有特权的车辆。像华阴市委政法委书记的这种“O”牌车,目标不大,不惹人注意,又有免车辆通行费和路边随意停放的特权,自然是“套牌”的首选,此牌曾经在别的车辆上被“悬挂使用过”就是明证。

其实,车辆“套牌”应该不难查处,有了违章的摄像记录,一种车型的车辆还是有限的,颜色、新旧再加行车时段记录以区分,范围就不大,除非丢弃(一般不是大祸,贪小便宜的“套牌者”是不会的),一般只要认真排查,是不难查处的!政法委书记统管着公检法,“O”牌的发放就在公安系统,眼看着别人套自己的牌,对同是公安系统的女交警碾压肇事逃逸,把一盆污水泼到自己身上,却要受害人和警方悬赏万元征集破案线索,真是怪事!政法委书记屡遭套牌,连这样的案子都破不了,只能说有关部门不是无能,就是有意敷衍查处不力!

“套牌”并非做一副假牌挂上,而是要造一套相同的资料,有的甚至连车辆的型号、颜色都相同,几乎可以乱真。打击“套牌”是公安部门的责任,这样一个已经在其他车辆上被悬挂使用过的车牌,更应该重点监控,对“套牌”车进行重点打击。如果对此前的“套牌”蓝色的雪佛兰景程轿车予以坚决的查处,这次就不会连线索都没有。

车辆“套牌”是中国的一大奇观。“套牌”把中国人那种不承担责任、造假来嫁祸于人的劣根性公然地展示在大马路上!因为有“特权车”,就会有“套”特权的需求;因为我们的查处不以现场抓获肇事为主,养着些只认照片不认真假的“摄像头”,就会有“套”到别人头上的需求。

打击“套牌”必须要把肇事真凶抓住并从重处罚,才能有效遏制“套牌”。但愿政法委书记的车辆被套牌肇事能够掀起打击“套牌”的飓风,狠狠地查处“套牌”,给予“套牌”假车以没收并罚款的重惩,使坏事变成好事。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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