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日前召开有各区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参加的通气会,紧锣密鼓地讨论上海楼市调控细则,其中包括房产税征收办法。细则最快将在本月公布,而上海旨在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的房产税征收也将在细则出台后正式启动。(5月12日《上海证券报》)
多年以来房价基本是涨势,特别是去年以来涨势惊人,有的涨幅二三倍,有的甚至四五倍。与所在城市市民的收入相比,悬殊太大,很不对称,按照正常收入以此价格有的人一辈子也休想买得起房,房价可说涨到了高不可攀的程度。
对于抑制房价上涨,相关政府部门采取了多轮、多方面的宏观调控手段。尤其是前不久有关调控政策相继出台,力度比任何时候都大,虽说收到一定的效果,使房价强势上涨这匹难以羁绊的野马多少去掉了一些野性,但并未遏止过快上涨的势头,据国家统计局11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4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2.8%,其中新建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5.4%,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7.3%。
房价上涨总以为费和税收得太少,因而每一次调控都都增加不同的费和税,如:2006年5月,“国六条”出台;6月,90平方米以上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提高至30%;7月,国税局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征收个人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2007年2月1日起开始清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然而这些措施基本上没有起到多大的作用,反而推波助澜,每出台一次经济制约政策,房价就升一次,而且升幅不断的加大。
如今新开设的房产税是个什么税呢?据了解,已经形成的初步草案中,家庭人均面积是判定是否征收房产税的重要依据。如果符合征税条件,需按年支付相当于房产值8%的房产税,可见这个税并不轻。
房产税看似只是超面积的房屋要交纳,基本居住面积无须交。但是有两套或者多套房者,并不会受到多大损失,他们会相方设法进行转嫁“羊毛出在羊身上”,如:出租房者提高租金,出售二手房者抬高房价,最终承担此税的是租房者和下一手购房者,势必带动整体房价的上涨。
真正要调控房价不该只是盯在税费上,而首要问题是扩大土地的供应量,建房土地多,房屋建造就多,市场供求矛盾就能缓解;其次是地方不应以地取财,而是适当的降低土地出让金,使土地成本降低,以减少商品商的总造价;再则是应该规范开发商的行为,公开商品房成本,严禁暴利;另外,应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冲淡过高的房价;抓住了这些才是抓住了关键。而以整税或者提高费用只能是让一些买不起房者更为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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