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资准入度 试看加油站
www.fjnet.cn 2010-05-15 09:10 马红漫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五年前,国务院也曾发文开放非公经济的市场准入限制,被称为“非公36条”。有意思的是,此次同样包含36项内容,因此而被业界称为“新36条”。
无须讳言,五年前的“非公36条”遇到了操作难的问题。五年时间过去了,“旧36条”明文开放的领域并未真正洞开,民营经济不仅没能有效扩大经济领域,反而随着经济形势的剧烈震荡,导致“国进民退”的担忧进一步升温。正因如此,“旧36条”一直被戏称为“玻璃门”或“弹簧门”,即“看得见却进不去”、“进去了也会被弹回来”。“新36条”自然难免遭遇同样的质疑。因此,在“新36条”发布后,业界的一致看法就是要等待政策细则的进一步出台。
在笔者看来,未来的《细则》即便再详尽也很难涵盖所有经济领域,就算是涵盖到了大的经济领域,也无法细化到每一个具体行业,更遑论一些非常具体的产品领域。因为行政部门根本就不可能把所有市场细节考虑得尽善尽美,否则我们就无需对计划经济体制进行市场改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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