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车上牌”的错误应该怎样纠正?
知错就改是好事。但在这次的“超标车上牌”事件中却涉及到两个问题:一个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错误?另一个是应该如何改正错误?
据5月11日《海峡都市报》报道,有些市民新购买的电动车在福州市公开的合格电动车目录中,但是上牌时却被告知超标也不能上牌。照此时间推算,早在半个月前,“错误”就已经被发现,但是为什么到现在才告知公众“超标车上了牌也将被注销”呢?
同样如何整改也是一个问题。此前同意车主上牌是经过各处报牌点检验确认的。今日倘若撤销拍照,那么首先要明确的是,责任当由警方承担而不是车主。
此外,纠错还存在一个损失赔付的问题。据悉,给自行车上牌需要手续费10元钱,在说明“不合格”的理由后,在撤牌的同时,是否应当把这手续费退还给民众呢?而部分人按照“合格电动车目录”购买的电动车不能上牌,由此造成的损失又有谁来承担呢?
政府部门也有犯错的时候,但纠错的过程可不是“错了就改”这么简单的一句话。这其中必须考虑给群众造成了什么样的损失,并制定出让人认可的赔偿标准来。但愿这一次“超标车上牌”事件的损失不都是由车主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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