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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低调救人的非典型猜想
www.fjnet.cn 2010-06-01 08:23  叶传龙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23日,重庆三姐弟在水库玩耍时溺水,正在附近锻炼的渝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马强跳入水中救起2人,不留姓名悄然离开。29日,获救者一家10余人请来锣鼓队找到马强。获救姐弟俩扑通在马强面前跪下表示感谢。马强婉拒谢意,称3个落水孩子只救起来2个,感到很内疚。(5月30日重庆晚报)

时下,做了好事,却藏着掖着不留名,直至组织出面才被迫现身,这种现象已是少之又少。按照当事人说法,不留名、不现身是因为还有一人没有成功救出,自己深感内疚。

也许,在当事人看来,自己挺身而出,并非为了扬名,甚至也没有想到尽什么责任、体现某种精神,可能只是出于一种本能。因此,根本不需要大肆宣扬,自己也不习惯被当作“恩人”隆重跪谢。除此之外,是否还存在其它难以言表的隐情?

目前,社会上不少人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原则,南京小伙彭宇“扶人被讹”事件距今并不遥远,马警官跳河救人,“冲动”之后有没有担忧、顾虑和后悔——如果得救者家人蛮不讲理,不但不会感谢,反会责难为什么还有一个没有救上来,是否施救不当,甚至认为孩子落水是否由施救者造成,从而追要天价索赔。

其次,由于提倡见义勇为,虽然社会从来不缺少英雄,但见义勇为做好事还是一种稀缺行为。一些单位和组织为了褒奖见义勇为者,激励社会风气,甚至将提拔作为一种奖励方式。外人是否猜测,公安分局局长跳河救人,动机就那么单纯,会不会是为了自己受到奖励和提拔?积毁销骨,如果因为救人给自己带来“不虞之誉”,那将会得不偿失。当然,这种非典型猜想反映了社会的浮躁和功利,衡量出社会的精神单薄。

低调救人,让人首先想到的是品行境界的高尚,而在一个个具体环境下,见义勇为者既流血又流泪,可能要付出无法预期的代价。在见义勇为的制度性短板一时难以奏效的现实下,警官救人之后选择低调,也就不难理解。

“低调救人——寻找现身——孩子跪谢——组织嘉奖”,总算让事件有了一个完美结局。但是,警官低调救人背后的那些非典型答案,同样值得我们反思。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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