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内容大同小异的贪官忏悔书已渐成“应用文体”,不外是怀念着昔日风光,抱怨着官低俸薄,诿过于他人诱惑,祈求着组织原谅;反思时则一味谈世界观,未认错先自述功劳大,求饶时把“洗心革面”的老调反复重弹,字里行间却嗟叹着运气差,透露着不服气。文强亦如是。
文强初落马时,曾面对镜头痛哭流涕,后悔自己醒悟得太晚。但他在痛悔之余似仍心有不甘,在悔过书中用大段篇幅发牢骚,怪组织多年没提拔自己。(5月31日《长江日报》)
他在悔过书中写道:看到比自己资历短、业务又不熟悉,甚至还是自己过去“下级”甚至“下下级”的人,都提拔到与我同一级的职务,甚至更高的职务后,思想上不能正确对待,产生不满情绪,升官不成,就乱用权……。这在文强看来,自己的腐败,不是自身主动的腐化堕落,而是组织的用人不当所致。这里不好论及“假如”。假如组织能够适时提拔他的话,结果会是怎样,恐怕谁也说不来。不过,人的贪欲是无穷无尽的,升官的欲望也无休无止。这种贪欲得不到满足,就抱怨组织,以贪污腐败弥补升不了官造成的缺失如文强者,俨然以升官为追求,把权力当理想,成天价思谋的是往上爬,这和党的宗旨、人民的期盼相去甚远,只怕是提拔的越快,官升的越高,与党与人民的危害也就越大。从这个角度出发,文强的牢骚是可笑无疑。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出发,我们又不难发现文强的牢骚里面并不完全如同其他贪官的悔过书那样,不是不懂法,就是把自己混同与普通老百姓之类。深入剖析其大段的牢骚,或许还有点可取之处。
文强“十多年一直在公安局担任副局长,总觉得自己业务熟,有能力,付出的多,取得的成绩也不少”。这不仅是文强自己说的,也是得到各方面承认的。自己十多年未升迁,自己的“下级”甚至“下下级”却提拔到同一甚至更高职务,虽然这不是腐败的理由,但怨气肯定是有的,尤其对文强这样的把“官帽”看得过重者。
我不知道文强当年的下级乃至下下级是凭什么得到提拔的。但我知道时下我们在选人用人方面仍有诸多问题待解。靠抄袭论文蒙混过关者可官至县处。没有能力只有背景者可一步登天。救人于危难者给官帽奖赏,夺冠得第者马上提拔,等等。诸如此类,不仅有违党的干部政策,甚至简直是乱弹琴。而且长期以往,势必给周围造成错觉,产生怨气。文强文强“升官不成就乱用权”,或许就是例证。
我这么说,绝非为文强“辩护”。指望“升官养廉”是空想。这些年落马贪官不少,有几个不是边升迁边腐败的?我只是想说,用人问题是最大的问题。用错了人,不仅他自己会腐败,且会给周围造成错觉,产生怨气,至而也“乱用权”。我们讲反腐倡廉任重道远,关键是选人用人问题上的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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