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0日,江西招考警察的笔试成绩公布,山东济宁的大学生村官史进利是第一名,第三名是江西省公安厅教育训练处任处长的儿子杨海。而当史进利还在火车上的时候,他却接到江西省九江市公安局刑侦查支队的电话,说他涉嫌诈骗货款5000元,已经被网上通缉,被列公安信息网入全国在逃犯罪嫌疑人。原来,是有人策划制造栽赃陷害……(《新华网》6月1日)
这厢还沉浸在警察招考第一名的喜悦中,那厢却于这厢眼睛一睁一闭间莫名其妙地将其列为“逃犯”。如果说“天堂与地狱只有一步之遥”此言不谬的话,那么,史进利的离奇遭遇无疑是这句名言的极好注脚。
众所周知,权力的运行应该受到权力伦理的引导,而以敬畏之心对待手中的权力以及使民众尽享权力之利而免受权力之害,是基本的权力伦理要求。可从这则新闻来看,现任江西省公安厅教育训练处处长的杨某,显然不满足于时任原吉安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其双胞胎儿子之一杨寅顺利当上警察的愿望,又将权力的黑手伸进另一个双胞胎儿子杨海的警察招考搏杀中。虽然将笔试、面试都领先杨某儿子的大学生村官史进利莫名其妙地列为“逃犯”,是否为杨某授意还有待有关部门的进一步深挖,但明眼人一看便知,如果没有杨某这顶强大的保护伞在背后作支撑,纵使其下面人有三头六臂,纵使其周围人胆大包天,恐怕将史进利列为“逃犯”也得掂量掂量。何况据报道参与策划制造栽赃陷害史进利的作案人员中,就有杨某的外甥女婿姚相兰——抓捕前任吉安市吉州区公安分局习溪桥派出所办公室主任。这就进一步证实杨某不仅手握权力而且极有可能以极大失控的方式施用权力。其中折射的是权力伦理的迷失。
当然,笔者更担心的是一旦权力伦理迷失成为一种普遍现象,那么,势必是你、我、他都有可能成为“逃犯”的可能。事实上,无论从陕西警察的深夜撞入民宅查黄牒案,到上海“钓鱼执法”事件,还是从湖南农家女罗彩霞身份被冒名顶替到浙江航模考试被指“权势俱乐部”等等,无不凸现权力伦理的迷失正成为公众的心头之痛和和谐社会的毒瘤。从这个意义上,针对这起策划制造栽赃陷害案,恐怕我们不能仅是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那么简单,必得从权力伦理为什么一再迷失上进行认真的反思,而当务之急是必得采取果断措施将权力关在笼子里。只有既治标又治本真正做到标本兼治,方可最大限度地杜绝权力之手乱伸乱摸的不正常现象,从而使迷失的权力伦理得以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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