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制度不改 “驻京办”难说再见
www.fjnet.cn 2010-06-22 11:14 新华每日电讯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我来说两句
昨天,是国务院下达“撤销令”,要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和县级政府驻京办撤离京城的最后期限。按照规定,全国至少146家地方政府职能部门驻京办和436家县级政府驻京办必须撤销。不过,这只适用于登记注册的驻京办,对于一些压根就没登记,甚至连正当办公场所都没有的“黑驻京办”,有关部门似乎也没有更好的办法。(6月21日《京华时报》)
尽管撤销驻京办的大限已经来临,但是,仍有驻京办公然对抗国家政策,一部分由地上转入地下,与此同时,一些没有“户口”的“黑驻京办”,也依然茁壮生存着。这意味着,驻京办公共政策,已现被架空的危险。
应当说,如果能按计划撤销驻京办,其效果是显而易见,一方面,能有效规范“跑部钱进”;另一方面,可以有效减少腐败现象的屡屡发生。
不过,就是驻京办表面上都撤了,但“跑部钱进”的“动力”依然没有消失。主要表现为一些资源在分配上,既不规范,也不透明。更为重要的是,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不相匹配,一些地方政府正常运转经费得不到保障,在公共服务等领域出现一系列问题。这些,都给“跑部钱进”留下了“生存”空间。
因此,撤销驻京办只能治标,不能治本。要想彻底根除“跑部钱进”这种现象,让驻京办不再死灰复燃,最为重要的是,要进行深层次财税变革。具体讲,首先有关部门要借鉴发达国家转移支付经验,着手起草《转移支付法》,对转移支付制度的内容、具体用途、监督形式、处罚规则等,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下来。这不仅是公共财政发展的所需,也是建立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其次要重新划分与调配中央与地方的事权与财权,给地方政府相应的财权来有效保障事权,使二者相匹配。唯此,才能有效杜绝目前中央转移资金效率不高、腐败滋生和监督缺失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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