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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是精神病人的最佳监护者
www.fjnet.cn 2010-06-22 11:25  华商报 来源:马九器    我来说两句

针对一些地方出现的重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问题,中央综治委委员、卫生部副部长尹力19日表示,国家将提高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率,减少肇事肇祸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今明两年全国将改扩建550家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科,提高对重性精神病人的救治能力,全面加强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

这是一个信号,转型中国的社会治理千头万绪,对精神病人的关注,终于在不断发生的精神病人频酿社会惨剧背景下,以国家的高度走入公共层面。只是,这样的关注来得晚了很多,这样的关注还欠债不少。

近年来,全国各地屡屡发生“武疯子”伤人杀人惨剧。对此,虽然患者的监护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仅靠精神病人家属的照顾已力不从心。这些好比面对洪水,老百姓个人无法筑起一道坚实的堤坝是一个道理。

尤其可怕的是,精神病人的诱因在不断多元,就业、婚姻、养老、家庭等都成为诱发精神病的因素;精神病人的基数在空前扩大,中国疾控中心精神卫生中心2009年初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在1亿人以上,另有研究数据显示,我国重性精神病患人数已超过1600万。1600万,如果仅仅依靠家人监护和照顾,而得不到社会和国家的看护,羸弱的力量根本无法杜绝社会惨剧的高发态势。

不能把所有的责任都抛给精神病人的家属,精神病人也是国家公民,他们所要享受的国家关照并不因疾患而被剥夺、被忽视。从人民与权力关系而言,权力来自于人民,权力又为人民服务,任何公民都有享受国家权力呵护、国家福利辉耀的权利,哪怕是最弱势的群体、最无话语权的人,精神病人当属此列。

国家权力能够调动最丰富的社会资源,人力物力财力都会在公共支配下最大限度发挥“篱笆”和“保姆”的功能。当下最大的短板就在于投入不足、法律残缺、责任不明晰,结果就是大量精神病人“自生自灭”,尤其是那些重性病患者四处逡巡,就仿佛一颗颗随时爆炸的炸弹。

其实,对精神病人的国家呵护,不仅是对这一群体的关照,更是对所有人的关照。国家将监护和诊治精神病人的责任担当起来,一来可以分担家庭负担,避免家庭因病致贫;二来可以有效约束重症病患者的行为,减少各类悲剧的发生几率;三来可以改良精神病的致病环境,降低这一群体的人数,从长远来看也是在减轻国家负担。

但是,所有这些目的的实现,不是改扩建几百家精神病院那样简单,也不仅仅是卫生部门一家的责任。在卫生部积极行动之后,应有更高规格的措施提上议事日程,比如完善精神卫生法律、多部委建立联席制度、纳入政府政绩考核之中,等等。

精神病人的不断增加、不断制造社会悲剧,病的不只是一些人,更是这个社会的治理结构、运行机制,而能够对此进行终极改良的最主要力量,正是国家。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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