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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炮打”,后“鸣锣”,再发生强拆又如何?
www.fjnet.cn 2010-06-22 18:23  王志顺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撬开防盗门锁,逼男主人下跪、用电警棍击伤孕妇……每天凌晨,都会有一伙不明身份的男子闯入武汉市江岸区长湖地村打砸,目的只有一个――撵人搬家。昨日,长久得不到安宁的村民们表示将派人值班,发现异常鸣锣示警。该村居民均称,不久前曾有人来找他们谈过拆迁事宜,但还没有签订协议(《荆楚网》6月21日)。

如果我们不是贵人多忘事或者患了健忘症的话,想必还对这样的一则新闻记忆犹新:为了反对强制拆迁,武汉一农民自学“阿凡达”,在自己承包的田地里搭了个“炮楼”,自制火炮两次打退拆迁队。(《长江商报》6月7日)

原以为自从真实版的“阿凡达”在武汉上演后,无论是让舆论消停消停,还是为武汉市政府的形象计,抑或释放一下武汉市民的心里压力,由强拆引发的暴力冲突和自残事件都不应很快在同样的一片土地上卷土重来。但现在看来,不仅是笔者过于理想主义了,恐怕即便是高举现实主义大旗的人也没有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吧?

无疑,从反对强拆的手段上来看,“鸣锣示警”,要比“火炮击退”、“自焚吓退”等暴力手段和自残行为要温柔、文明、安全得多,但我们显然不能认为“鸣锣示警”的拆迁户都软弱无能、胆小怕事,更要看到这种温柔的背后其实同样蕴含着一种强烈的的权利主张和利益诉求。如果我们有关部门对这关键的一点意识不到或视而不见的话,往轻点说,想必是对温柔的拒绝,往重点说,则是对文明的贱踏和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问题的极度鄙视,甚至势必是对和谐社会建设的一次破坏。因此,无论是从小的方面讲,为了维护拆迁户的权益,还是从大的方面讲,为和谐社会建设作贡献,抑或是防患于未燃,拆迁户的“鸣锣示警”,相关部门都应认真对待。同时,不仅要学会听锣声,更要学会听锣音。

《物权法》已颁布多时,新的拆迁条例也明确规定先补偿后征迁。但一些权力部门、利益集团,就像列子《说符》里的那个“攫金不见人”的攫金者,在堆积如山、闪闪发光的金子面前,眼里除了金,哪里还看得见维护公平正义、确保拆迁户权益不受侵犯的法?而从报道披露的细节来看,所谓的“一伙不明身份的男子”,不仅闯入武汉市江岸区长湖地村打砸,甚至连有孕在身的孕妇都不放过。至此,这哪里还是人的行为,分明是权力部门派来的的虎狼,利益集团派来的鹰犬,其暴行简直连良心未泯的土匪都不如。

当然,笔者更担心的是,炮、锣这些过去或主要用来抵抗日寇侵略或多用来欢庆胜利的器具,也就是说与拆迁八竿子打不着,现在为了帮助拆迁户反对强拆,它们居然都先后粉墨登场了,那么,接下来不发生强拆便罢,否则,拆迁户又当如何是好?这不能不引起武汉市相关部门的深刻反思。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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