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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抓“三无”充罪犯看严打的“运动型”思维
www.fjnet.cn 2010-07-28 19:24  朱永华 来源:    我来说两句

辽宁法库县每年都会整顿“三无”摩托车,但是今年尤为严格,更是首次对车主予以拘留。据悉,从6月开始,全国范围内开始了为期7个月的“严打”,法库为完成上面安排的指标,开始强拘“三无”摩托车驾驶者,最多的时候一天拘留70多人,拘留所已经人满为患7月27日(南方都市报)。

我们这些60后的人大概还都记得80年代初全国第一次“严打”,那是改革开放不久,据当时的媒体报道,面对复杂严峻的治安形势,1 9 8 1 年5 月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京、津、沪、穗、汉五大城市治安座谈会,要求尽快改变目前的不良状况。对于极少数进行杀人、抢劫、强奸、爆炸、放火和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现行犯罪分子,特别是教唆犯和主犯、惯犯,必须继续依法从重从快惩处。通过那次“严打”,得到群众一致公认的是治安形势有了明显改观,这恐怕也就形成了后来整治社会治安的有效手段。

但回过头来想想,第一次“严打”从法律上讲未必就十分圆满,细心的读者不知是否注意到,几天前被媒体广泛报道的《26年前小伙被误当强奸犯枪决洗冤录》,从时间上看正是发生在第一次严打中,我们相信这肯定不是个案,但出现在20多年前那个法律不健全的年代,现在来看人们并无多少怨言,如今改革开放30多年过去,我国也早已步入到法治社会轨道,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依法治国已经深入人心,整治社会治安就不能丝毫偏离法律的坐标。

但是,从今天的报道中我们看到,辽宁法库县的做法很值得商榷,现象虽然是出在法库县,但却都是按照上面的要求做的,诚然,我们现在采取为期7个月的“严打”,目的十分明确,就是严厉打击那些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分子,抓获负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使社会治安形势有一个根本性性的好转,但是,我们也有理由质疑,全国地域人口及治安形势都是因地而异,能不能抓获或能抓多少犯罪分子取决于当地警方的能力和有多少犯罪分子,拍脑袋定指标无疑是“犯罪分子不够拿老百姓来凑”,法库县事实上就是这样做的,也觉得无奈但又怕完不成上级规定的指标,于是就拿“三无”摩托车驾驶员开刀,连抓带罚,以至于拘留所“人满为患,严重超编”,这样的严打虽然“战果辉煌”却与整治社会治安的初衷背道而驰,还有借严打敛财嫌疑,连法库县公安局一负责人都说,“老百姓也怨声载道的,但是我们也没有办法。”

维护社会治安本来就是公安机关的日常工作职责,发展到需要严打的地步,至少说明我们公安机关平时的工作有问题,案件日积月累,治安形势越发严峻之后,便寄希望于“严打”,而一“严打”效果就明显,多年没破的案件破了,逍遥多年的犯罪嫌疑人也抓住了,各项“指标”上去了,年终评比的成绩也就有了,然而一阵“严打”过去,似乎又刀枪入库马放南山,这其实还是那种“运动性”的思维,运动性的严打可以达到从重从快,可以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但这效果其实也只是一阵风,同时,这种运动性的严打中,法律被“悄悄的”搁置一边,粗制滥造的执法便不可避免,法库县的现象值得反思,我们运动性的思维是不是也该改一改了。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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