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石屹叫板国土部的现实价值
www.fjnet.cn 2010-08-06 09:23 王石川 来源:燕赵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
事实上,无论“国八条”还是“国六条”、“国四条”,乃至于前几个出台的“国十条”,都对打击囤地作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一大矛头,按照国家推出的相关规定,开发商拿地之后,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一年,而未动工开发的,可征收土地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闲置两年以上不开发的土地,政府可无偿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前不久,国土资源部相关人士也表示,国土资源部正在加大对房地产闲置用地的清理和查处。但是遗憾的是,全国具体有多少块土地被闲置,公众并不知情,一旦不知情就无法监督。就公众目之所及,那些难以尽数的闲置土地,其背后的开发商并未受到惩罚。
那么,开发商为何敢于囤地,一方面屯地带来的利益畸高,在利益驱动下,他们就胆敢违法违规,另一方面相关法律分法规仿佛处于失眠状态,根本没有彰显威力,这就有意无意地纵容开发商囤地。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开发商屯地竟然还有一些地方官员支持。对于一些地方政府来说,大开发商是其招商引资的对象,一些地方政府甚至默许一些企业在市场不好的情况下放慢开发节奏,将地块闲置。甚至因为执法力度“偏软”,姑息纵容了闲置地块。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教授严金明说:“这其中不排除腐败、灰色利益的存在。”(见8月5日21世纪经济报道)明乎此,一些便可释然,有权力撑腰,又来带来无尽利润,傻瓜才不囤地。
中央的楼市调控新政能否达到效果,取消于新政本身的威力,更取决于相关部门的执行力,再凌厉的规则制度、调控政策,如果仅仅挂在墙上、锁在抽屉里,而不落实在行动里,急于浓厚民意期待的新政就会徒具观赏性。开发商既然敢囤地,就表明他们在挑战现行法律法规,法律该出手时就该出手;既然一些官员敢于包庇或纵容开发商囤地,就表明他们对中央的调控政策,是阳奉阴违,对此也应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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