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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京抓作家”是对公民安全的恫吓
www.fjnet.cn 2010-09-02 17:43  李松林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8月30日,作家谢朝平被陕西渭南警方从北京家中带走,理由是"涉嫌非法经营"。谢朝平的作品《大迁徙》记录了三门峡移民的历史遗留问题,渭南地区移民是作品主角。出版后被渭南市文化稽查队全部没收,当地新闻部门和警方曾多次找出版方交涉。(9月1日《新京报》)

西哲有言,历史就是重复昨天发生的事。从辽宁西丰县委书记进京抓记者、到济南天桥一官员要“叫新华网关闭”,再到伊春市某领导对记者们“你们要小心前途”的恐吓,类似强权对公民安全的暴力恫吓从未淡出公众视野。“渭南警方进京抓作家”再次将这类恶劣行为升华到极致,引得一阵舆论骚动和民意汹涌。且不说作家谢朝平《大迁徙》一书的学术价值和心血灌注,也不论谢朝平本人的行为是否“涉嫌非法经营”,渭南警方进京抓作家这一决定行为本身就值得商榷和非议。而前后短短几分钟的“带走”过程,处处充斥着戏剧变幻和黑色幽默。

我一直以为,在一个强调法治的国度,崇尚法律,尊重真相,保障公民安全应该成为一种基本常识和底线价值选择。

然而,纵观渭南警方“千里跋涉”对谢朝平的“带走”过程,丝毫看不到存有这样的认知:先是以“人口普查”骗得家属开门;未出具据传手续(拘留证,逮捕证)就将谢朝平“铐牢”;虽按谢朝平的意思列出“查抄清单”却并未留给家属;最终在一句“涉嫌非法经营”的叫嚣中中将人带走。

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会知道,以上种种做法都是明显违背法律程序和法律意志的行为。短短几分钟的抓人过程将渭南警方目无法律、崇尚强权暴力的“执法性格”暴露无遗。至于那一句“涉嫌非法经营”看似警方抓住了证据,在种种荒唐做法的陪衬下,本质上却是渭南警方本末倒置,“目不识法”,践踏法律程序的真实再现。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新闻中透露谢朝平作为自费出版人,《大迁徙》一书是“打算‘送’一些书给移民”,并非营利性质的销售。如此说来,在法理上谢朝平并不构成非法经营行为。而出版管理部门认为是杂志社没有走审批程序,那是杂志社的问题,应该追究的是杂志社的直接责任。渭南警方的“长途跋涉”进京抓人不过是跑错了方向抓错了人。这应是何其荒唐,何其滑稽的一场闹剧!

这几天,著名“打假斗士”方舟子遇袭一事被吵得沸沸扬扬。可以推测,谢朝平的《大迁徙》一书由于记录了三门峡移民的历史遗留问题(渭南地区移民是作品主角),引起“渭南不高兴”进而对其“特别关照”自在逻辑考量之中。我们感到唏嘘和遗憾的是,为何说真话,揭谎言,记录真相的人会一次次遭到来自强权的暴力和报复?

一个崇尚法治,尊重真知,活力向上的社会,首先应当是能够保障公民安全,为公民提供安全感的社会。如果,我们中的每一个人因为写一篇批评文章,发一段牢骚感想,写一本揭露真相的书都会遭到难料的强权打击报复,那么这个社会还有什么理由值得我们去憧憬和爱惜,寄生于如此语境中的人们又如何“有尊严地生活”?

所以,“渭南警方进京抓作家”,俨然已经不单纯是一个新闻事件,其本身附着的强权对公民安全的恫吓值得警惕和洞察。把它作为一个社会肌体切片进行研究,公权力越俎代庖,公民安全感流失,对事实真相一味掩埋的窘况裸显无遗。如果不扭转这样的混乱状况,不约束权力运行的制度轨道,不培育敢讲真话,敢于揭露的土壤,社会必将人人自危。那时的社会才是最可怕,最危险的社会。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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