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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公司“截访”显然违法
www.fjnet.cn 2010-09-14 15:02  五岳散人 来源:南方网    我来说两句

大概很多人都知道“维稳”,也有很多人知道“截访”,只有很少人知道,北京曾经有过因为维稳需要而出现“截访”,再进一步出现了专门为“截访”而给上访者提供的“黑监狱”。其实这说法不全对,“黑监狱”本身都是各种廉价招待所之类的地方,监禁的行为虽然在,但并非那种黑牢。这事儿为人所知,还是因为某位上访女士被看守强暴才暴露了真相。

最近,根据今日《南方农村报》第3版报道,“截访”事宜已经在执行的主体上发生了转变。北京有一家叫做“安元鼎”的保安公司,这两年在各地驻京机构当中“声誉鹊起”,其主营业务就是用穿着很有“特警”风范的保安服进行截访,截访之后把这些人带到早就准备好的地点,最终送上火车、遣返家乡。作为对这种行为的合理推论之一,这个“截访”的过程应该是很不温柔的,这种类似于绑架的拘禁手段更不会温柔。但除了这家公司原员工透露的一点信息之外,由于那些拘禁地无法探访,到底是个多么黑暗的状况还无从得知。

关于上访与截访之间的矛盾略提一句也就罢了,说得已够多,再说也没有意义:上访原本是作为一种行政干涉司法的手段,在法制不完备的状态下使得错案有纠正的机会;但由于法制建设的滞后,上访从原来的约束地方胡作非为,变成了中央政府的负担;取消上访制度又担心出现更为复杂的问题,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截访成了心照不宣的常态现象,而原来承担此责任的应该是各地驻京办;可是随着中央要求撤销驻京办的举措推出,某些驻京办名义上撤离,却以某机构、某公司的招牌继续“稳居”京城,由此使得保安公司的“截访”生意得以发展。

在此背景下,最应该警惕的倒是这种“截访”的方式。

根据法律常识,没有任何机构、任何人有权擅自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相信到了今天,该法律常识还是适用于社会各领域的。除非国家授权的权力机关可以依法对涉嫌犯罪人员实施逮捕拘禁,光如此一个保安公司就想替代国家权力机关干起这茬子事,已经不仅仅是越权这么简单了,而是有损法律尊严,有损国家正义了。这种“截访”而拘禁行为,根本就是形同绑架,哪怕这是地方政府所委托的事。

从中可以看出,某些暴力的合理使用权目前正在经历一个下移的过程。我们其实对此并不陌生,警察周围有协警,城管身边有协管,拆迁的时候有不明身份的“社会人员”,在相关机构的默许之下,这些力量作为工具还是挺好用的,起码要究起责来,还可以用来当做卸责的工具。

但如果只是工具倒也罢了,毕竟那还是可以弃用的。“截访”,这原本应属于某些地方政府的权力范畴,一旦此权力流失,就不是从一个端口流失出去,而是从各个领域都开了口子。就我的观察,这种把“权力外扩”的方式已经成为各地的常态,授权不法、监督不足,使得这种“外扩”的权力很多都成为类似黑社会一样的东西。可由于那层“权力外扩”的外衣,这又大致算是“自己人”了。这样的权力使用者大概算是真正的介于官匪之间吧,据“安元鼎”的前员工说,他们可以在北京的大街上直接把人抓走,还可以让前去调查的警察无所作为。

而这家公司的保安并未因此获得多少利益,他们的收入很低,人身也有被管控的嫌疑,比如说被收走身份证什么的。这种状态难免更是令人感到悲哀:这等于是一些生活在底层的人迫害着另外一些底层的同胞,这倒是成为一道让人心酸的风景了。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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