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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建设既是经济问题,也是体制问题
www.fjnet.cn 2010-10-18 09:21  叶檀 来源:南方网    我来说两句

立足于现实,我国的保障房只有两种路径:或是学习新加坡与香港地区模式,以商品房高房价补偿保障房;或是学习德国模式,以货币与重税控制商品房投资,降低房价、鼓励租房。而我国的模式试图融新加坡模式与德国模式于一炉,建立商品房价低与绝大多数靠保障的大同社会乌托邦。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机制,离不开严厉、公开的惩戒机制,唯有法律与规则的严肃性才能杜绝福利蠹虫与可耻的寻租者。

宜黄官员对强迁自焚案的辩护文章,表示“从某种程度上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我国的城市化,没有城市化就没有一个个“崭新的中国”,是不是因此可以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文章表达的理念千夫所指,但其官场逻辑却在神州大地畅行无阻,可见理念与现实之间存在尖锐冲突。只要维持既有的经济发展模式与城市化模式,只要中央与地方财政边界不清,只要房地产仍然是地方政府惟一的聚宝盆,只要寻租空间不能得到有效扼制,房地产现行发展模式就会恶性膨胀,甚至通过泡沫崩溃葬送中国经济的所有成果。

保障房是公共产品,与商品房的市场属性性质不同,多数人希望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保障的归保障,商品的归商品,但现实却是,上帝的归凯撒,凯撒的还是凯撒,最后上帝连蛋糕屑也得不到,表现在房地产市场,就是保障房失去了容身之地。

保障房是打入政府双重身份的一个楔子,检验政府部门“守夜人”角色的成色有多少。保障房建设既是经济问题,也是体制问题,要不要建保障房取决于改革勇气,能否建立较为完备的保障房机制,取决于社会智慧。

自今年4月中旬新“国十条”出台以来,保障房建设一直被拟列为政策重心。6月中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出通知,指导各地做好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近来关于保障房的三次密集讲话也引起广泛关注……住房市场的民怨与外部汇率战的压力,已经让中国政府到了不得不对房地产市场动手术的时候。截至目前,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已完成投资4700亿元,占全年计划的60%。据此估算,全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总投资接近8000亿元。这是现实倒逼的结果,政府意识终于认识到没有保障房,不足以建立房地产市场甚至中国城市化的根基。

有了改革的决心不等于天然拥有科学的规划,资金与完善的管理不会从天上掉下来。遗憾的是,这次保障房规划存在乌托邦的天然缺陷。保障范围过广,又想压低商品房价,可是这两个目标不可能同时完成。

按照保障房规划,到2012年要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包括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居民。截至2012年底,累计解决2200多万户中低收入和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困难,将近1亿人。也就是说,届时70%的住房供应将由保障房、普通价位商品房购成,这就意味着至少一半人将获得保障,支出可能需2万亿元之巨。

同时,2010年全国拟新建的保障房任务高达580万套。即便以最低的标准,580万套住房以每套70平方米、每平方米成本千元计,也要达到4060亿元人民币。可是目前资金落实到位的屈指可数,在中央政府严厉督促之前,《财经国家周刊》从国家统计局获得的数据显示:2010年1~6月,全国保障房投资额为433.19亿元,同比缩水1.7%。另据住建部称,今年中央财政下拨600亿元,加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为千亿元左右(实际远远不到),共计1500亿元左右。

保障房资金从来是难题。2007年国务院24号文件中明确了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资金渠道,包括地方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使用公积金增值收益以及土地出让金不低于10%等。土地出让金的10%用于保障房基本流于空文,4万亿政府投资中9000亿用于保障房建设只是宏伟蓝图。

既然有规则,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用于保障型住房的支出就应遵照执行,然而现实是残酷的,土地出让收益10%用于保障房从未实现。

中国特色的办法就是行政压力层层转嫁,中央政府传递给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传递给开发商,开发商垫付建设款,政府让度土地收益,以较好的地块、较低的价格给予开发商补偿。与此同时,政府提供政策优惠,9月27日,财政部和国税总局下发《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优惠的项目包括了减免契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六种。

在层层问责制的威力下,各地正在加快保障型住房进程。9月底是保障房开工时间的大限,按照规定,年末建成或基本建成要达到60%以上。据住建部网站披露,今年1至9月,中国城镇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520万套,占年度计划580万套的90%,这比8月底公布的数据增加了20%。这样的数据让人非常怀疑,或者真实性存疑,或者质量存在重大隐患。

4亿城市居民,未来达到7亿,50%以上的住房通过保障房解决,这将是庞大的资金难题。立足于现实,我国的保障房只有两种路径:或是学习新加坡与香港地区模式,以商品房高房价补偿保障房;或是学习德国模式,以货币与重税控制商品房投资,降低房价、鼓励租房。而我国的模式试图融新加坡模式与德国模式于一炉,建立商品房价低与绝大多数靠保障的大同社会乌托邦。

可资比较的是,香港特首曾荫权10月13日在立法会发表了年度施政报告,引人关注的是,推出了颇具创新思维的“置安心资助房屋计划”,这一政策与日本相似,先租后买,给租房者以缓冲期,但在产业空心化、房价节节上升时,租与买并无不同,根本无法帮助平民免受房地产泡沫侵害。

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机制,离不开严厉、公开的惩戒机制,唯有法律与规则的严肃性才能杜绝福利蠹虫与可耻的寻租者。

9月27日,笔者与万通地产董事长冯仑、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在万通地产、地产中国网共同举办的“地产中国网新思维论坛”论道,身为地产老总的任志强再次强调经济适用房绝大部分到了不该到的人手中,强调保障房用地的63%都被政府部门、国企自己用了。

或许,这就是中国保障房的现状,可悲的信用逆淘汰,背信者大占便宜而不受追究。看看新加坡,对违规申请保障性住房者施以高达5000新元的罚款或者6个月的监禁,乃至两者兼施。没有公平严格的法律,没有对信用的约束机制,按照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投入保障房的1万亿,有7000亿会不会就这样进入寻租、失信者的腰包?

在中国建立保障房制度,靠的是守夜人的理念、现实的规划与严厉而公平的惩戒,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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