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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拆迁条例曾经山重水复何时柳暗花明
www.fjnet.cn 2010-11-01 13:46  张千帆 来源:青年时报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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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在土地所有制上多纠缠

青年时报:北大钱明星教授提出,土地使用权作为财产权,也应该得到补偿。只对房屋作价,不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补偿,是不公平的。想听听你对这个问题的观点。

张千帆:应该说,即使在旧的条例下,当前的许多拆迁还是考虑到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的,比如被拆迁的房屋是处于繁华地段还是偏远位置,补偿就不一样,这个其实就是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当然存在一个标准问题,按市场标准最为合理与公正,比如这栋房子该补它多少?那不妨看相同位置的、同样质量同样面积的房子市场价是多少。

有一种说法是中国当前的野蛮拆迁与中国独有的土地国有制度有必然联系,这种说法或有一定道理,但不能把希望寄托在不可能实现的事情上,比如说土地制度的私有化。大家都看到公有制在中国的弊病,六十年来它的弊病已经显示得非常明显,但这是在中国目前不可能解决的问题。其实土地所有权并不是最实质、最根本的问题。土地私有化固然能把事情变好一点,因为这个土地是你所有,我要拿走多少费点事,但是并不表明我不能拿。在我们国家国强民弱的情况下,有些时候即使把权给了人民,但是没有实质意义的制度保障,未必能被人民用来很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利。所以没有必要在这个问题上过多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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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生新法 全社会要一起努力

青年时报:我的问题问完了,十分感谢张教授接受我的采访。除上述问题外,张教授还有什么需要额外加以论述的吗?

张千帆:我刚才提到两位外国专家,我认为他们的一些说法值得我们国内引为参考,据他们说,西方社会之所以国家征收那么少,是因为国家征收、征用是一个赔本的买卖,国家要给被征收者很多的补偿,要说有哪一方吃亏,吃亏的必然是征用一方。这给我们中国两点启示,一是尽量不征用少征用公民财产,二是如果征用,就要做好吃亏的准备——只想让老百姓吃亏,不是正确的拆迁理念。

此外我还要给本次采访一个乐观的结尾,那就是新拆迁条例虽然阻力重重,但也未必就不会峰回路转、柳暗花明。当然只有学界的努力还不够,全社会要一起努力。


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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