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拆迁条例公开征求全民意见快10个月过去了,它究竟是“难产”还是“胎死”,仍然没有说法。难怪当初上书全国人大要求审查《拆迁条例》的五位学者实在按捺不住,拍案又起了。13日,他们就不动产征收与搬迁进行研讨,同时对这一年来的拆迁变法的进程表示不满意。
何止是五位学者不满,但凡对野蛮拆迁深恶痛绝、但凡对强拆背后的悲剧怀有恻隐之心的人,哪个会对此满意?宜黄强拆下的命悬一线、东海耄耋老人的以死相拼;“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的惊世骇俗、“没有拆迁你们知识分子吃什么”的荒谬绝伦……一边是城市化下层出不穷的强拆悲剧,一边是权力与资本的强拆赞歌,而众所指望仰赖的法律之正义,却迟迟不见庐山真面目,此情此景,怎一个“不满”了得?
在新拆迁条例征求意见以来,舆论对于良法的出台就一直众说纷纭。有说地方政府成为条例出台的最大阻力,因为新法势必会极大限制各种城市改造的进程和收益;有说新拆迁条例事实是已经胎死腹中;有说新条例即使出台,也会在原有基础上大打折扣;有说新法可能会拖城市化进程的后腿,迟滞发展大局……一切忧虑、质疑皆因新法怀胎十月而不生,中国还没有哪一个行政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近一年都没有结果,匪夷所思的变法僵局,不仅使得一些地方公权和资本对强拆更加情有独钟、有恃无恐,而且使得民间弥漫失望和戾气,这显然是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难道一些部门、一些地方政府的部门利益、地方利益,比社会稳定、比公众利益还重要吗?难道良法的出台,真的会如民间所说一语成谶,是地方政府的权力阻挠?
我们知道法律需要精工出细活,我们更知道拆迁涉及利益群体多、协调难度大,但在拆迁乱象频仍、悲剧接踵上演的当下,一部寄予厚望的良法出台,不仅需要辩论和博弈,更需要决心和勇气。因为在利益博弈时代,公共利益、地方利益、集团利益等错综复杂,不受地方和集团利益干扰追求公共利益优先,没有政治决心和勇气,改革势必步履维艰。
在中国当下社会矛盾逐渐突出、利益格局面临变化的背景下,改革的决心和勇气之重要性,往往不亚于改革本身。十七届五中全会也因此强调:“必须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为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10月29日《人民日报》署名“郑青原”的评论文章也指出:要“珍视机遇、抓住机遇、用好机遇,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
所以,新拆迁法难产表面上看是个还在博弈的技术问题,实质上恐怕还是一个决心和勇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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