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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后杀人”成因剖析胜于标签式批判
www.fjnet.cn 2010-11-29 10:18  田德政 来源:华商报    我来说两句

今年10月20日晚,西安一在校大三学生药某深夜驾车将一骑车女子撞伤后,发现伤者在血泊中记车号,药某竟连刺8刀致其死亡,而后逃逸途中被附近民众抓获。据警方调查,药某所驾驶的车辆系其私家车,其家庭背景殷实。

此事一经报道,立即引起轩然大波。若事实真如新闻所述,纵然你有多么丰富的想像力,也无法想像出一个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连最起码的道德都没有,竟然视他人生命如草芥,不但不救治伤者,反而将其无情杀害。这种泯灭人性的行为,实在令人发指!在法制越来越健全的今天,药某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自不待言。

人们对于这起恶性案件情绪激动,要求对行凶者绳之以法、对受害者家属进行赔偿,还法律以尊严,这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发现有一种非理性的倾向,就是标签式批判——— 因为药某“家庭背景殷实”,不少人就想当然地把药某贴上“富二代”的标签,连带对这个人为划分的群体进行批判。用一个个例来代表整个群体,就容易犯以偏概全的错误,陷入情绪化的泥淖。

不可否认,现在“富二代”、“官二代”已成为社会焦点,其摆阔斗富、一掷千金的新闻屡见不鲜,更有报道称:“近半富二代属纨绔子弟”。这样的二元划分,往往一篙打翻一船人。这种标签式批判,只能增加官与民、贫与富群体的对立感,加剧对立情结,造成社会阶层的割裂,从而导致非理性的价值评判。

不管是“李刚事件”,还是药某“先撞人后杀人”事件,只关人性善恶,无关“×二代”。此类行为,与富不富、官不官没有必然联系。反之,闻名全国的 “马加爵案”,也只能说与心理变态有关,而不能说穷人都是那样的。一个人,不分贫与富、美与丑,都是善恶的矛盾体。对于此类事件,无关穷与富,只看罪与非罪。

每个事物都必然跟周围无数事物同时发生着联系,病态的疯狂也不是孤立存在的。面对伤者的目光,是什么让药某连捅8刀?究竟什么原因让他如此的丧失理智?我们的社会里,又有多少冷漠与反人性的因子在滋长?这难道不正是现实环境里有太多的“不论是非”酿就的恶果吗?社会发展的结果,应该是人类文明的聚合,不管是学校、家庭还是社会,我们一直听到的不是加强教育、提高素质之类语言吗,怎么可以容忍如此血腥、如此残酷、如此没人性的逻辑存在?这才是我们应该反思与剖析的!

情绪宣泄是简单的,教条式地批判也是容易的,如果每一次此类事件出现后,都是一些标签式的批判,这不仅不能增加任何对社会的预警与防范作用,还会加剧社会矛盾,更无法杜绝更多的人重蹈覆辙,更多的人成为受害者。只有积极地进行理性剖析,从各个方面寻找病灶,才有助于预防、化解此类行为,对社会矛盾的处理起到阐释指导作用。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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