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监察部的消息,今年对“小金库”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截至12月10日,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共清理出“小金库”25738个,涉及金额127亿余元;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基本结束,自查发现“小金库”19855个,涉及金额88亿余元。
“小金库”是约定俗成的说法,但已为相关规定直接使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的文件中就有规定,小金库是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国家对此一直三令五申、但仍然难以遏阻。监察部的消息是成绩,也仍然说明了问题。
国家规定给小金库下的定义,使用的是“本单位”这个概念。“单位”,我们的一般理解是工薪阶层上班的地方,具体来说,又分机关、团体、企业等各类非自然人的实体或部门。这就是说,一个自由职业者不会被小金库治理关注到,三五个人的作坊、餐馆,哪怕老板从经营收入里私设账户,也不适于“小金库”治理,“单位”这一称谓,首先划定了“小金库”治理的范围。
此次治理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逐步延伸到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就查出的问题看,延伸是必要的。然而逐步延伸是一种被选择的状态,哪些领域要查,哪些领域不查,哪些领域排在前面,哪些领域排在后面,在治理主体那里,会被考虑。社会团体是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很多都具有准官方性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与政府意志和利益有直接联系,也具有官方的一些特征,这种延伸传递的信号是,小金库治理在方向上更趋明确,不只权力本身,权力的延伸地带,也并不能把被排除在小金库治理之外。
小金库问题一向被看作是一个财经问题,侵占、截留、私存私放被认为是违反财经法规和纪律的行为。我以为,这种认识需要重新审视。对于权力部门而言,财经是小金库问题的发生方式,但小金库的根本还不在财经。我们讲国家收入,其实来自人民交出自己的权力,组成政府,政府因此拥有税收、国有资产收益、国债收入和收费收入等合法性收入来源。这就是说,财经问题本质上是权力问题,是权力突破边界,不同程度蚕食自身的正当性、合法性的表现。
在小金库治理范围内,民营企业可能少被提及,然而,现在的很多民营企业已无可置疑地成长为一种单位类型。未列入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的现象肯定会有,会给企业管理带来混乱,这既不利于企业自身发展,也不利于中国市场经济的健康,这也需重视。
但民营企业的小金库仍区别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小金库。一个是市场问题,一个是权力问题,在认识方向和具体治理上都有很大不同。某种程度上,权力问题比市场问题更值得警惕。
此次治理,行政处罚842人,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有1827人,这说明小金库仍主要适于内部处理规则,内部处理有其功用,也不可忽视,但仍可被视为一种有限度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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