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的最后一天,纷扰一个多月的浙江台州“房票门”调查处理结果终于出炉:56名党政干部、事业单位人员,被查实违规参与倒卖“房票”,共上交和追缴不正当收益503.3万元。其中,9人被诫勉谈话;9人被责成作出书面检查;38人由所在单位纪检组织进行批评教育。
选择在元旦放假前一天召开通报会,个中意味不言自明,利用假期淡化“房票门”的舆论影响。高则“诫勉谈话”,低则“批评教育”,“罚酒三杯”似的不痛不痒惩戒,从网络反应来看根本没有取得公众认可。
且不论“56人,57套房”的调查结果与之前媒体报道大相径庭,台州纪检方面“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慈祥论调也大有可推敲之处。
按照台州方面的说法,涉事官员“基本上与普通居民一样,要按房屋面积大小,交纳定金、预定房号,经过一年多台州房价上涨后,到开盘预售时出现了较大的市场差价。与利用职务便利为房地产企业谋取利益、收受房地产企业钱物、以明显低于市场价购买房产获利等的受贿定性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如果相信台州方面的认定,以党政干部现在纪律管理而言,似乎很难作出过重的惩罚处理。但台州“房票门”事件,官员参与倒票谋利,显然让公众产生权力不清洁的印象,这样的官员怎样惩罚,以什么标准来惩罚,需不需要“救”,怎么“救”,都值得重新讨论。
惩前是否能够毖后?中国的反腐惩戒,力度不可谓不大,成效也非常显著,但也应看到,“前腐后继”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惩前”是必然的,但若要“毖后”,更需要有公众监督等制度防范,这已是共识。何况轻飘飘的“惩”,未必能够挠到以权谋利者的痒。近年来收受单位礼物,洗脚报销,公款出国旅游等丑恶不断曝光,虽说算不得严重腐败,确实也没能给公众“毖后”的信心。
治病是否一定要救人?不清洁的官员继续留在权力机构,势必会让公众产生一种异样的感受。公众会想,难道除了不清洁的官员,社会别无他人可以担此大任,干干净净为人民服务。一名官员因为不洁而暂时被清理出公职人员队伍,并不意味着自我改造以后不可以重入仕途,救人,不一定非要留在岗位上救。
治病救人是否适用于公共权力?我们认为,在组织系统内部,如何惩罚违规者,要不要挽救,公众不用置喙。而对于掌握了公共权力者,其不清洁行为如何惩罚,则应当充分尊重民意,以公众满意度为依据和标准,是否因此暂时中断政治生命,公众应有发言权。
公共权力需要接受公众监督制约,其行为得考虑公众的信任和感受,任何不清洁行为或者让公众产生不清洁联想的行为,都不应被纵容。这是现代文明政治和权力约束的普遍方向,在许多地方正在被践行。中国致力于建设服务政府、廉洁政府、人民满意政府,不轻视公权人员的“恶小”,不漠视公众的感受,应当是提升权力公信力和满意度的可尝试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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