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腊月差不多快半个月了,仿佛按照汉朝应劭《风俗通义》所阐述的传统——“腊者,接也,新故交接,故大祭以报功也”,税务部门很是汉朝化地也在日前报了一年之功,说通过努力,完成税收77390亿元,增速再一次超过了20%。按理说超过经济发展速度两倍还拐弯的税收增长,是值得税务部门及其利益获得者骄傲的。可事实上不然,其相应上级财政部门就不是很满意。
这有财政部公开的公告证明。
财政部税政司一般要按季度发布税收收入分析,分析中就认为(最后公布的是2010年1-9月),税收总收入增长较快,但仍属于“恢复性增长”。理由是2009年基数较低,“若将其与2008年同期的税收总收入进行比较,则两年间年均增长率仅为12.6%,远低于金融危机前的税收增速,仍属于恢复性增长。”而所谓“恢复性增长”的结论,不是对去年9月份税收成绩的定性,而是去年一年都反复强调的。
税收部门报功如此,竟然只得到所谓的“恢复性增长”的评价,这大约可以看作,至少在2010年,税务部门的工作效果并不令其上司财政部门满意。其中缘由我们不清楚,财政部没有说过。比如它从来没有说过,税收增长的幅度和经济增长的幅度,到底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比例,才是合适的、正确的,或者是科学的、可持续的。当然有些好事的人说,税务部门不过是财政部门收钱的左手,财政部门还有一个花钱的右手。左手要想右手满意,当然是收得钱越多越好,要不右手想多花钱,或者不得不多花钱,只能搞财政赤字了,而寅吃卯粮在一般中国人的日常思维里,可太容易招骂了。
不过财政部门可能未必怕人骂,要是怕的话,它有什么想法,会怎么做?应该公之于众。当然按照税收的一般原则来说,财政部门及其会收钱的手下税务部门是应该告诉纳税人,这些钱都是怎么收上来的,又都花在哪里了?看中国的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暂时没有养成这样的习惯,也无相应的制度约束它们早日养成这样的习惯。如此现实,我们也只能从常识的角度,用可以看到的数据,问一问财政部门何为“恢复性增长”?有没有“恢复性”之外的增长?
税务部门这次报功之时说,税收增长,在税种方面,“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营业税,分别增长14.8%、27.5%、23.8%,所得税增长20.4%”。财政部门认为,“国内增值税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业增加值稳步增长,1-8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6.6%。”说14.8%的增值税基本反映了中国经济中的生产现象,还是比较接近的,因为国内增值税的税基就是工业和商业的增加值。
但也有些细节不能多想,比如分行业看,“1-9月成品油增值税增幅较大,增长71.5%。”这大约是我们成品油零售价格高企的重要原因之一,因为增值税是流转税,最终是消费者承担的。可以说,成品油的增值税,无论多收了多少,都是老百姓吃的大“鸭梨”。
而从财政部门对消费税增速放缓的说明更能看出,在财政部看来是蛋糕的税收,对百姓来说,无论如何,都是“鸭梨”来换的。
财政部门在分析“消费税增速虽然较快,但比2009年同期回落”时说,自2009年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带动了2009年同期消费税高速增长,但2010年政策增收效应逐渐消退,成品油消费税从3月份起增速大幅回落。”这个政策调整后,对市场产生的效果是“汽油产量增速减缓。1-8月汽油产量增长5.4%,比去年同期增速回落了8.8个百分点”。
结合前面成品油的增值税大幅度提高和生产量的实际减少,我们大约可以认为,财政部门及其手下税务部门为了收税,是不管价格波动会造成压力,并影响企业运行和市场消费的。因为从市场消费成品油的实际能力看,车多了,成品油生产和消费量就应该上去,而不是下降。
2009年和2010年,中国汽车业生产和消费有一轮史无前例的井喷,并已实际成为全球产销第一大国(这个行业的兴旺和成品油产量的下降可真是悖论)。当然这有产业规律的原因,但是否与同期中国采取汽车购置税优惠有关呢?而进入新年,这项维持了短短两年的、微薄的汽车购置税优惠就被取消了。
不过财政部门2010年1-9月的数据显示,分税目看,2010年国内消费税的增收主要集中在汽车、卷烟和成品油三个品目,同比分别增长58.4%、38.3%和22.6%。但和后面两个行业不同的是,只有汽车业是有减税优惠的,而卷烟和成品油前者是提高税率,后者有新开的税种。提高税率无论如何都是有天花板的,而新开税种更是有穷尽的时候。
对比减税能带来更快的行业增长和实际的税收增长,财政部门在定性2010年税收为“恢复性增长”时,是否应该易辙改弦想一想,所谓“恢复性增长”到底是怎么回事?税收增长的路径就是提高税率、开征新税?抑或减税利民,才能带来更大、更多的蛋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