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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在猪圈过年的“六大罪过”
www.fjnet.cn 2011-02-18 08:00  魏奇峰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扒房子时说春节前给我们安置好,可到现在也没解决,春节我们一家老小十几口在猪圈里过的,元宵节还得在猪圈里过!”昨日,淮滨县新里镇孙乡铺村一处简陋的窝棚里,村民孙世虎告诉记者,去年9月,由于修建高速公路,他和同村其他17户人家的房子被迫扒掉,将宅基地让给高速公路,直到现在,宅基地的问题还没解决。18户只有4家建了新房,8户租房、住砖垒的简易房,还有6户住在猪圈改建成的窝棚里。(2月17日《大河报》)

在红红火火的大年里,能够与猪“同乐”,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壮举,不仅体现出人类对动物的关爱,也体现出一种向往自然的超凡心态。但是,千不该万不该的是,这些农民在与猪“同乐”的过程中,变成了与猪“争利”,细细数来,有六大罪过。

第一个罪过,违背了年的韵味。每到年关,相关人或相关组织都掷地有声的发出口号:让所有人过一个团结、安乐、幸福、祥和的新年。但是,这6户农民把号召当做耳旁风,而且在这普天同庆的日子里,依然我行我素,一家十几口躲在肮脏不堪的猪圈里,过了一个又臭又恶心的邋遢年,这岂不是大煞年的韵味,给我国传统文化的脸上抹黑,实在是罪大恶极。

第二个罪过,人占猪巢。人与猪的区别是,人具有复杂的情感、意识和思维,而且人也是一种非常讲文明的动物,所以,一个真正的人不可能与猪一般见识。但是,在孙乡铺村里,强者拆弱者的房屋,弱者又霸占猪的栖身之地,弄得猪背井离乡,走上一个不归路。试问,猪招谁惹谁了?人占猪巢,恒古未有:人占猪巢,天理难容。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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