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管中应流淌道德甘泉
www.fjnet.cn 2011-03-02 11:01 金苍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金苍 本报特约评论员
叫停“保底用水”是一条不能失守的底线。如果这个附加条件被认可,就可能有更多类似条款出现。在“保底用水”面前,我们有理由要求,自来水管中,要有道德的甘泉流淌。
网上有一则笑话:一饭店最低消费1500元,土豆丝15元一盘。好,来100盘土豆丝。笑话中的博弈方式,如果遇到只卖土豆丝的餐厅,显然就行不通了。而现实中,就真的出现了这么一家:湖北省赤壁市在供水“一户一表”改造后,对用户设置每月5吨的保底用水量,用水不足5吨的按5吨收费。
按照供水公司的解释,这是因为用水成本大于价格,水价倒挂,企业亏损。可以看出,所谓的“保底用水”,是靠赚取用户实际用水量与保底水量的差额来提升收益。对于那些用水达不到保底水量的用户而言,这就是一种变相涨价。而按照《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法规要求:水价上涨要听证。
与“保底用水”同时进入大众视野的,还有贵州威宁的做法:威宁电力公司强制用户轮换电表,并收取不合理费用,不换表就断电。两件事,一水一电,本质相同,都是公共服务行业以手中的产品为“要挟”,强买强卖,漠视公众权利,损害公众利益。
像用水用电这样的公用事业,经营者应该有“强制缔约”义务。也就是说,只要公众有需求,供水供电机构就必须提供,而不能附加诸如“每月必须用5吨”“付费更换电表”之类的条件。因为,公用事业往往具有独占性质,如果允许附加条件存在,必将危害到公众的日常民生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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