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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经费占GDP4% 目标何时能实现
www.fjnet.cn 2011-03-09 09:34  魏必同 来源:北京青年报    我来说两句

动力来源于压力,积极性来源于约束性,如果不能对一种职能或责任施加足够的压力和约束,有关部门和人员在履行这种职能或责任时,必然缺乏足够的动力和积极性。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2000年教育经费占GDP4%,1995年施行的《教育法》规定了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按照预算核拨教育经费”行为的问责条款,那么,到2000年教育经费占比未能达标,严格说来已经违反了《教育法》,但未见有关部门和人员为此承担法律责任。2006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指导性文件,到“十一五”最后一年(2010年)教育经费占比仍未达标,严格说来也已经违法,但仍然未见有关部门和人员为此承担法律责任。由此可知,教育经费占GDP4%是一个缺乏足够压力和约束的政策目标,尽管在规定期限内目标一次次“落空”,有关部门和人员却并不担心会背上不作为、失职渎职的罪名,不担心会被追究法律责任。这就是他们履行职责时缺乏动力和积极性的根本原因,也是他们对教育不够重视的根本原因。

必须通过明确的法律规范和严格的问责机制,对有关部门和人员履行教育投入职责施加足够的压力和约束,为教育经费占比达标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否则,谁也不能保证2012年教育经费占GDP4%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谁也不能保证,如果届时这一目标仍然“落空”,有关责任人员一定会受到应有的追究。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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