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0日《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新国八条及部分城市地方细则出台后,尽管目前还没有出现全国范围内的大幅度房价下跌,但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一些楼盘已经在用新房价格低开等方式,悄悄降价。在北京,远洋地产“远洋一方”新开楼盘的销售价格较前一批次均价便宜了近4000元/平方米;在上海,中海“御景熙岸”的实际售价只有前期网上参考价的7.6折。部分上海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限购令现在看来起码要维持一年,降价是大趋势,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目前的降价现象或只是开始。
此情此景,对于抱有中国房价不会下跌心理的既得利益者来说,无疑是一记闷棍,然对于意欲购房之普通民众而言,却是一个福音。
作为中国的房地产开发商,应以什么样方式应对市场变局呢?
笔者认为,任何一个希望能继续在中国房地产行业“淘金”的开发商,都该早日认清有关形势,采取主动降低房价的方式,重新迎接楼盘销售的春天和夏天。
现在形势究竟如何?为何一定要采取降价的方式呢?
首先,我们不妨先从国家形势谈起。
2011年2月27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接受中国政府网、新华网联合专访,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时坦言:“我们现在懂得了要把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控制住,使房价能够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
3月3日,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民生问题不仅是重要的经济问题、社会问题,也是重大政治问题。
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负直接责任。有关部门要加快完善巡查、考评、约谈和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从而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地方,要追究责任。
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还指出,“十二五”时期“我们要全面改善人民生活。”并明确讲道,“十二五”期间“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