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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被“瘦肉精”渗透比“健美猪”更可怕
www.fjnet.cn 2011-03-16 17:17  张遇哲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央视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播出了一期《“健美猪”真相》的特别节目,其中披露了河南济源双汇公司使用瘦肉精猪肉的事实,问题猪肉从河南出厂到抵达南京屠宰场过程中,一路凭借买来的“通行证”畅通无阻。

又见瘦肉精!近年来,各地“瘦肉精”致人中毒甚至死亡的案例时有发生,令公众谈之色变。早在2002年,农业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发布公告,明令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盐酸克仑特罗和莱克多巴胺等7种“瘦肉精”。但由于瘦肉精可以增加动物的瘦肉量、减少饲料使用、使肉品提早上市、降低成本,仍有一些养猪户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明知故犯,铤而走险。

瘦肉精猪肉已不是第一次被曝光,但此次央视《“健美猪”真相》的特别节目依旧引发轰动。究其原因,不仅在于3.15这个特殊的日子,以及“双汇”这个知名品牌也卷入其中,更重要的是,一头“健美猪”的横冲直撞,戳穿层层黑洞,暴露出养殖、贩运、屠宰、销售等监管环节的集体沦陷。检验合格等三大证明,2元;省界检查站“打点费”,100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10元……从养殖地到菜市场的一路上,权力寻租明码标价,道道设卡形同虚设,甚至执法人员根本不看猪一眼,只要交钱就能放行。

此前曝光的“瘦肉精”事件,大多是不法商贩利用监管的漏洞,想法设法规避检查,导致含有“瘦肉精”的猪肉混入市场。对此,我们曾归咎于工商、畜牧、检疫、食品药品监管等多个部门“九龙治水”的制度困局,认为只要厘清责任明确职能,就能筑牢篱笆,将可怕的瘦肉精拒之于市场之外。

事实证明,我们太过天真了。如梦魇般的瘦肉精不仅掺入了猪肉中,更掺入了监管体系——瘦去了检验把关的监管责任,徒留收费发证的利益驱动。正如培根所言,“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超过十次犯罪”,瘦肉精猪肉监管的失范,其性质远比养猪户使用瘦肉精本身更恶劣。面对瘦肉精猪肉,我们可以选择不吃,但当监管也被拉下水,消费者的“保护神”异化为违法者的“保护伞”,我们又将何处所依?

喂了瘦肉精的猪体形较好、肌肉结实,被戏称为“健美猪”。然而,健美外表却是一种致命诱惑,其含有的“瘦肉精”成分会导致人体出现恶心、头晕、四肢无力、手颤等中毒症状,长期食用还有可能导致染色体畸变,诱发恶性肿瘤。同样,掺入“瘦肉精”的监管,何尝不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瘦肉精,从养殖地的动物检验,到运输途中的动物防疫检查,再到宰杀后的肉检,设置了一道道“防火墙”。结果看似防范严密,却是形同虚设,起不到丝毫作用。

监管被“瘦肉精”渗透,危害的不仅是食品安全,还有政府的公信力。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规定新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对使用“瘦肉精”养殖生猪,以及宰杀、销售此类猪肉的,将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如今,对于为瘦肉精猪肉开绿灯的监管者,法律是不是也该“亮剑”了。严肃查处渎职人员,完善监管制约机制,不给权力寻租留下可趁之机,这便是“健美猪”真相留给我们的反思。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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