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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批殡葬暴利不如尽快推动立法
www.fjnet.cn 2011-03-31 08:57  南方网 来源:南方网    我来说两句

2002年的时候,这样一把利斧已经若隐若现,当时因为旧的《殡葬管理条例》俨然成为殡葬业改革的障碍,受国务院委托,民政部开始进行《殡葬管理条例》修订的调研工作,2005年,国务院法制办将修订该条例正式列入当年立法计划。到了2007年,在万众瞩目中,《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其中要点是“明确殡仪馆为非营利性机构”、“严禁任何人炒买炒卖公墓”,因而一度被舆论寄予了“殡葬暴利将终结”的期待。然而到了2010年,媒体又报道说,《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已从一档立法计划退为二档,国务院法制办的官员表示,“修订条例的进展遇到了诸多困难。”

目前很难知道,所谓“诸多困难”究竟包含了哪些方面,来自于何方。如果是因为部门利益作祟阻碍立法,除了决心趟出一条非部门立法的新路,恐怕别无良策;如果是因为围绕条例内容引起的争议声太大,致使立法动作愈加谨慎,则完全没有必要。

不必讳言,从征求意见稿看,修订中的《殡葬管理条例》仍然是部门法,其对作为暴利症结的垄断没有明显有力的规范动作,意见稿中殡仪馆收费管理办法将“按照不营利的原则制定”的含糊表述难逃诟病,“管办不分”的格局也没有被根本打破,但与旧的条例相比,毕竟还传递了一些新的信息。公众争议甚至批评这个条例显然不是推迟修订的理由,相反,倒更应该成为加快立法的动力。至于立起来的是不是一部良法,我们相信,只要开门立法,能够从善如流地吸纳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庶几可以实现预定之目标。

痛批殡葬暴利不如赶快推动立法,所有真正痛恨殡葬暴利的人都应该加入到这个推动的行列中来。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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