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公园里的公厕,使用不到1年就敲掉内装修重新改造,网友大喊心疼,并怀疑其中存在猫腻。同时,由于公园内的两间公厕,一间改造,一间紧锁,造成了市民在公园内游玩无处上厕所的窘境。(见4月17日《厦门商报》)
公厕使用不到1年就重装,是因为“此前的建设标准无法达到要求,门窗设置不合理,没有残疾人蹲位。”既然没有达到建设标准,当初为什么要建这样的公厕呢?毕竟,使用不到1年的公厕的大理石、瓷砖都完好无损,像新的一样,就这么敲掉拆除重装,这不是在浪费资源、浪费钱财吗?
令人不可理解的是,这次敲掉拆除重装居然是“改造资金都是经过财政部门认真审核后拨出的”,“标准控制在20万元以下”。按常理,地方部门预算今年肯定不会把建成使用不到1年的公厕纳入部门预算,那么这20万元的改造资金是从哪里来的呢?为20万元开人大会进行追加,或开预算追加听证会,显然不现实。可见,这笔资金多半是从部门预算的公共卫生经费中挤出来的。而部门预算是“一对一的预算”,挤出这笔钱,必然会减少另一笔钱。如果说,这笔钱非常必要,挤出来令人信服,还无话可说。问题是,挤出的这笔钱是在填补浪费之举,这要是让被挤出的另一笔钱的一方知道了,叫人情何以堪?
事实上,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地方的城市规划“朝规夕改”已成家常便饭。如有些建筑建了又拆,拆了又建;有些地方挖了填,填了又挖,浪费惊人。如福州市台江区投资1500多万建起的小学,使用不到一年半,就要被拆除,直接损失1500万;杭州市萧山区鸿达路因影响杭州的整体形象,被砸掉重建,损失数百万等等。有数据显示,我国城市建设中因规划不当而造成的浪费占城市建设总投资的百分比至少10%,即有几千亿元。就像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所描述的那样:建大桥,是GDP;大桥塌了拆大桥,又是GDP;再建一次大桥,还是GDP,这三次GDP却浪费了大量的社会财富。究其根源,除了目光短浅,城市规划缺乏科学性和前瞻性以外,还有为政者不尊重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常常是“新官不认旧规”,上一任领导做的规划,下一任领导就不承认,另起炉灶,靠拍脑袋决策,凭酒杯拨款,甚至把重新规划当成了彰显政绩的手段。
温家宝总理说:“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如果对政府官员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就难保他们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从严治党,从严治官,便无从谈起。毕竟,建了再拆,拆了再建,上去的虽都是GDP,可有些是“带血的GD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