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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化厅你在怕什么
www.fjnet.cn 2011-04-22 17:22  黄国胜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一张温州市鹿城区某KTV禁唱37首歌曲截图走红网络。今日下午,鹿城区委宣传部一位官员表示,针对此事件,他们可以确定的有两点。第一是温州市鹿城区文化局从去年至今,的确有到辖区内的KTV下达禁唱令。第二能肯定的是,温州市鹿城区文化局只是执行浙江省文化厅的命令,作为一个区级文化局,他们不可能有这样的权利去制定这样的规定。(人民网温州4月21日)。

这次事件,我们看到温州市鹿城区委宣传部是大大方方地站出来了,可是浙江省文化厅呢?

我们所能看到的是4月20日下午5时,华西都市报记者连线浙江省文化厅执法处姚处长,姚处长郑重声明:浙江省文化厅从没有发过任何有关“37首违禁歌曲”的文件,也没有向所监管的歌厅、KTV,发过类似这样的文件。

笔者非常认可鹿城区委宣传部的看法,“他们难以理解为何浙江省文化厅要做出这样的否认态度。”

且不说歌曲是否涉及低俗,一律禁之是否恰当,也不说低俗与否的定义权是否在文化厅?但浙江省文化厅的这一否认,却使其原有的公信力消失殆尽,鹿城区官方的正面回应,又让浙江省文化厅颜面尽失,浙江省文化厅危机应急处理水平,让人怀疑浙江这文化大省的名头,会不会坏在你们这些管理者的手中!

禁唱 “低俗歌曲”这能有什么错呢?这本来就是文化厅的工作之一吗!笔者认为凡涉及淫秽露骨的歌词、画面的,包括盗版的,都应该列为禁唱之列,这禁令何罪之有?不但是无罪,我们还应给浙江省文化厅予以表扬才对,不过浙江省文化厅却是矢口否认了这一做法,一切的功过全部推给了下属部门!

浙江省文化厅“躲猫猫”般的态势,让公众不耻,一个文化大省管理文化的厅,竟然凡事以自己的得失为取舍,“遇到问题绕着走,碰到矛盾躲着走,看见困难低头走”,“三走”干部的标签看来是躲不了了!想像得出,浙江省文化厅的部分领导,可能这个时候肠子都悔青了,要知道会出这样的事,无论如何也不会再下什么禁令了!更有主要领导或许会这样认为,文化厅真是弱势单位,对下只有业务指导权力,要是也和国税、地税、工商、国土等部门一样是省以下直管,那给鹿城区相关部门十个胆子,他们也不敢向上推,且还会卖力地为上级来承担所有的一切!

事情到了这步田地,浙江省文化厅的领导们,要有能请神,更能送神的本领,你们处理各种问题、解决各种矛盾的能力跑哪去了!要知道这既是职责所在,更是使命所系。笔者不由得大声疾呼,浙江省文化厅,请挺直你的腰板,是你们大胆站出来的时候了!拿出担当的勇气,是对的请坚持,是错的就改正。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新生事物层出不穷,有问题才是正常,更不必讳言。如果遇到问题不能迎头而上,去想办法化解,却总想着脚底抹油一溜了之,这就是典型的身在其位不谋其政,这样的工作态度、作风,恐怕到时候得到的将是:不在其位观他人谋其政了!

请尽快摒弃各种私心杂念,不要再坏浙江文化大省的形象,走出以自我为中心的圈子,尽快平息事端,走出漩涡,重塑浙江文化的公信力。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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